天人感应之哲学|蔡仁厚《中国哲学史》第二卷第二章董仲舒的学术思想第三节

“天人相与”或“天人感应”,是董生学说中的基本观念。“道之大原出于天”,而天志天道,皆由阴阳四时五行之运行中见。(1)孔子虽曾说过“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但只以四时言天道。(2)《易传》言阴阳、言四时,亦未将阴阳与四时相配,而且不五行。(3)至《吕氏春秋》始以四时为中心,将阴阳、五行、四方,配合成为一有机体。董生承之,而益为详密。兹择要分述于后。

 

一、天之十端与元气

 

董生认为天有“十端”:天、地、阴、阳、金、木、水、火、土、人。天是由此平列之十端(十个基本因素)所构成。他又说:

 

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阴分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

 

天地之气,亦谓之“元气”,元气分为阴阳,运行于四时,布列为五行,再伸展到人生、社会、政教、学术等方面,而形成以人应天的“气化宇宙论中心”之思想。(将道德基于宇宙论,先建立宇宙论而后讲道德,此之谓宇宙论中心。董子之学,实已脱离先秦儒家“以仁与心性为中心,以天道性命相贯通为义理骨干”之正轨。)

 

二、阴阳消长与四时变化

 

阴阳之运行,《淮南子》以为“阳气”起于东北,尽于西南。由东北而南行,至东方遇木所主之气,而助之使盛而为春;至南方遇火所主之气,即助之使盛而为夏。“阴气”起于西南,尽于东北。由西南而北行,至西方遇金所主之气,即助之使盛而为秋;至北方遇水所主之气,即助之使盛而为冬。这是对四时变化极为简易之解说。(参照附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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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子之说法,与淮南子不同。他论及阴阳之运行与四时之形成,以为阴阳二气——

 

春俱南,秋俱北,而不同道。夏交于前,冬交于后,而不同理。

 

依此,阴阳二气是顺着东南西北四方位所形成的圆圈,而各循其路线而行,故曰“不同道”。(参附图二)

 

(1)初冬之时,阴阳各从一方来,阴气(虚线)由东方循北圈线向西行,越行越盛;阳气由西方循北圈线向东行,越行越衰。中冬之月,二气相遇于北方,此时阴极盛而阳极衰,是谓“冬至”。

 

(2)二气交会后,相背而行。阴渐损而循左圈线向南行,阳渐增而循右圈线向南行,时值冬去春来,故曰“春俱南”。到中春之月,阳达于正东,阴达于正西。此时,阴阳各居一半,昼夜均等,寒暑适中,是谓“春分”。

 

(3)然后,阴益损而阳益盛,各自循南圈线而行,于大夏之月遇于南方,此时阳极盛而阴极衰,是谓“夏至”。按,夏至二气交于南方,阳盛而阴衰;冬至二气交于北方,阴盛而阳衰,故曰“夏交于前,冬交于后,而不同理。”(理,谓阴阳消长之理。)

 

(4)然后又相背而行,阴渐增,循右圈线而北行;阳渐损,循左圈线而北行,时值夏去秋来,故曰“秋俱北”。到中秋之月,阴达于正东,阳达于正西,此时,阴阳亦各占一半,昼夜寒暑与春分同,是谓“秋分”。

 

至此,一周期完成,便是一年之“四季”。此是董生对阴阳消长流动与四时变化之说明。

 

三、五行之相生相胜

 

五行乃天地之气布列而成。此五者之间,又存在着两种全然不同之关系,是即“相生”与“相胜”(相克)。五行相胜之理早已有之(邹衍之五德终始,即据此理而言)。相生之理,亦先见于《吕氏春秋》。五行(相生)之顺序是“木、火、土、金、水”。(1)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此之谓“比相生”(依序相生)。(2)木胜土,土胜水,水胜火,火胜金,金胜木,此之谓“间相胜”(隔一相胜)参见下图:

 

天人感应之哲学|蔡仁厚《中国哲学史》第二卷第二章董仲舒的学术思想第三节

 

董生论五行生克,主要是以五行自然现象结合,如木居东方而主春气,火居南方而主夏气,金居西方而主秋气,水居北方而主冬气,土居中央主季夏,而为五行之主(居中策应)。四时各有其职,五行亦各主一事,而分别有其“生、长、收、藏”之特性。用这些特性与人事配合,即形成天人感应之哲学。

 

四、天人感应(类与数)

 

董生认为“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天任德不任刑,人承天意而从事,亦应重德教而轻刑罚,故曰“天人一也”。天人之交通,以“类”相应,而类之相感,其原则有二:

 

(1)万物去异从同(以类相从)。如行善则招荣赏,为恶则受辱罚。

(2)天可感人,人亦可感天(天人感应)。四时之气,在天亦在人,以类相感应,略如下表:

 

天人感应之哲学|蔡仁厚《中国哲学史》第二卷第二章董仲舒的学术思想第三节

 

由此以言“天人相与”,将人与天连在一起(以人应天),此便是汉代言灾异(天意示警)之总根源。

 

另外,又有“数”之观念,以补助“类”观念。由数之偶合贯通天人。譬如就人之身体而言,天以终岁之数成人之身,故小节三百六十六,以副日数,大节十二分,以副月数,内有五脏以副五行数,外有四肢以副四时数。人有四肢,每肢三节;天有四时,每时三月。数相同,则为同类而可以相应。

 

五、感应二义与汉儒之特色

 

从类之相感言灾异,使人起敬畏之心而不敢背逆天道,此犹是天人感应之消极义。积极的意义,是在察身以知天,故曰“人主之道,莫明于在身之与天同者而用之”,人时时察觉己身与天同者,而致其合乎天道之用,便可以使天道贯通到政治与人生。此方是天人感应之积极义。但董生只如此教人君“迹之古,迹之天”(取法古人,顺从天道),以灾异示警提撕人君,以圣王古道节制君权;却不从心性之原以开发君德,不教人君纳谏以听取民意,实乃先秦儒家思想一大转折。

 

易之言阴阳,乃是提挈于天地之道与乾坤之德说。阴阳虽重要,却并非主导之观念。而阴阳家与汉儒则质实下拖而与五行灾异相牵连。于是——

 

(1)阴阳五行灾异:

(2)象数(理智与神秘之结合)

(3)谶(隐语预言)

(4)纬(经之支流,而多涉于荒诞)

 

此四者,遂成汉代儒学之特色。(一面是乌烟瘴气,衍为后世医卜星相一流;一面是诚朴笃实,显为浑朴浩瀚、刚健平正之汉人精神。)

 

 

⑦ 按,董生谓“道之大原出于天”。此句无问题。但说“天道之大者在阴阳”,则有问题。天道应就乾坤说,不能落在阴阳上说。虽然《易传》有云“一阴一阳之谓道”,那是就一阴一阳之变化而指说道之创生功能。又说“立天之道,曰阴与阳”。那是说天道藉阴阳而显立。阴阳显立道,道为大,阴阳不得为大。董生直说“天道之大者在阴阳”,则似阴阳大于道矣。此与儒家义理不合。

 

编辑排版: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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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蔡仁厚,转载自:《中国哲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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