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注疏之 雍也第六 第16章|总第135章

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野,野人,言鄙略也。

史,掌文书,多闻习事,而诚或不足也。

彬彬,犹班班,物相杂而适均之貌。言学者当损有余,补不足,至于成德,则不期然而然矣。

杨氏曰:“文质不可以相胜。然质之胜文,犹之甘可以受和,白可以受采也。文胜而至于灭质,则其本亡矣。虽有文,将安施乎?然则与其史也,宁野。”

 

编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质,是质实。

○文,是文采。

○野,是村鄙的人。

掌管文书的,叫做

○彬彬,是匀称的意思。

孔子说:“凡人固要质实,也要文采。二者可以相有,而不可以相胜。若专尚质实,胜过乎文,则诚朴有余,而华采不足,就似那村野的人一般,一味是粗鄙简略而已,岂君子之所贵乎!若专尚文采,胜过乎质,则外虽可观,而中无实意,就似那掌管文书的一般,不过是虚浮粉饰而已,亦岂君子之所贵乎?”惟是内有忠信诚恪之心外有威仪文词之饰,彬彬然文质相兼,本末相称,而无一毫太过不及之偏,这才是成德之君子。

德至于君子,则岂有野与史之弊乎?盖周末文胜古道尽亡,孔子欲矫其偏而归之正,故其言如此。但当时之君,安于弊政,而不能变更,公卿大夫习于流俗,而不知救正,此周道之所以日衰也。有挽回世道之责者,其念之哉!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质:朴也。.

○文:华饰也。

○野:鄙野义。《礼记》云:“敬而不中礼谓之野”,是也。

○史:宗庙之祝史,及凡在官府掌文书者。

○彬彬:犹班班,物相杂而适均之义。

 

【白话试译】

先生说:“质朴胜过文采,则像一乡野人。文采胜过了朴质,则像庙里的祝官(或衙门里的文书员)。只有质朴文采配合均匀,才是一君子。”

 

编自:钱穆《论语新解》

【注释】

:即“质实”的意思。

:即“朴拙无华”的意思。

:此处是“华而无实”的意思。本来史官给人的印象都是贤良方正的,但春秋时代,各国史官多半尚浮夸文饰,故有“辞多则史”的说法,盖辞多则易流于浮夸,而浮夸亦必多文。

彬彬:文质兼备,均衡相配的样子。

 

【疏解】

○孔子以为“性相近也,习相远也”(阳货2),此相近之性属于质,相远之习属于文。殷尚质,周尚文,周文堕坏,有文而无质,故孔夫子是以殷之质,救周之文。孔子以为“巧言令色,鲜矣仁”(学而3),巧言令色是文胜质,是很少有真实的情意的,孔子又说:“刚毅木讷近仁”(子路27),刚毅木讷是质胜文,是较切近仁本来的朴质。孔子反省周文“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八佾3),礼乐是文,仁则是礼乐之文的实质了。仁心发用,落在礼上实践,就是文质彬彬,才能成就君子的人格德行,孔子“吾从周”,仅就“文”讲,重振周文,就当复活它的精神实质。专重朴质的,也就是质胜文的野,是道家;专讲文采的,也就是文胜质的史,是周公。孔子则是文质彬彬的君子。这一实质,也不是道家的自然朴质,而是做为道根源的仁心,是真切的道德情感。

 

注:以上选自《论语义理疏解》(台湾鹅湖出版社印行)之主题一【人生的理想】(王邦雄)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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