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注疏之 八佾第三 第6章|总第46章

季氏旅于泰山。
子谓冉有曰:“女(rǔ)弗能救与?”
对曰:“不能。”
子曰:“呜呼!曾(zēng)谓泰山不如林放乎?”

○女,音汝。与,平声。

○旅,祭名。

○泰山,山名,在鲁地。

○礼,诸侯祭封内山川,季氏祭之,僭也。

○冉有,孔子弟子,名求,时为季氏宰。

○救,谓救其陷于僭窃之罪。

○呜呼,叹辞。

言神不享非礼,欲季氏知其无益而自止,又进林放以厉冉有也。

范氏曰:“冉有从季氏,夫子岂不知其不可告也,然而圣人不轻绝人。尽己之心,安知冉有之不能救、季氏之不可谏也。既不能正,则美林放以明泰山之不可诬,是亦教诲之道也。”

 

编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旅,是祭告。

○泰山,是东岳泰山,在鲁地。

○冉有,是孔子弟子冉求。

○救,是救正。

古者祭祀之礼,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山川。泰山在鲁国境内,惟鲁君当祭。季氏是鲁大夫,也要行祭告之礼于泰山之神,则其越礼犯分,僭上无君甚矣。孔子以冉求是他的家臣,有匡救之责,故问他说:“季氏此一事,甚为非礼,汝为家臣,固宜尽言匡正。今乃坐视其失礼而不能救之与?冉求对说:“他的意思已定,吾力不能挽回之也。”孔子于是叹息说:“季氏此举只要谄事鬼神,以求福佑,殊不知礼不可僭,神不可欺。且如林放,鲁人,也知问礼之本,不肯随俗。况泰山是五岳之尊,其神聪明正直,必然知礼,岂肯享季氏非礼之祭,而反不如林放之知礼乎?”

是季氏之祭泰山,非惟分不当为,而且神必不享,则亦何益之有哉!孔子此言,一则要使季氏知其无益,犹可中止;一则要使冉求以不如林放为耻,而知所以自励也。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旅于泰山:旅,祭名。泰山在鲁。古者天子得祭天下名山大川,诸侯则祭山川之在其境内者。季氏乃鲁之大夫,旅于泰山,不仅僭越于鲁侯,抑且僭越于周天子。

○冉有:孔子弟子,名求,时为季氏家宰。

○女弗能救与:女即汝,古通用。季氏所为非礼,为之家臣者,当设法救正。

○呜呼:感叹辞。

○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曾,乃也,诘问辞。曾谓,犹今云难道。林放知问礼之本,如泰山之神亦能如林放,将不受此非礼之谄祭。

孔子平日不轻言鬼神,言及鬼神,亦一本于人道,就人事常理作推断。守道有礼之人,将不纳他人违道非礼之谄媚。神,人所敬礼,亦必守道有礼,何可以无道非礼之事谄媚之?若泰山果有神,其神岂转不如林放。孔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果有泰山神否?孔子未尝言其必知。但果有神,必不能不如林放,则孔子信以为可知。

 

【白话试译】

季孙氏去祭泰山,先生告冉有道:“你不能救正这事吗?”冉有对道:“我不能。”先生叹息道:“唉!难道泰山神会不如林放吗?”

 

编自:钱穆《论语新解》

编辑排版:澤之/其嘉

录入校对:澤之/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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