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注疏之 为政第二 第4章|总第20章

子曰:“吾十有(yòu)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古者十五而入大学。心之所之谓之志。此所谓学,即大学之道也。志乎此,则念念在此而为之不厌矣。

 

三十而立,

有以自立,则守之固而无所事志矣。

 

四十而不惑,

于事物之所当然,皆无所疑,则知之明而无所事守矣。

 

五十而知天命

天命,即天道之流行而赋于物者,乃事物所以当然之故也。知此则知极其精,而不惑又不足言矣。

 

编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从字,解做随字。

○踰,是过。

○矩,是为方的器具。

孔子自序其从少至老,进学的次第,说道:“我从十五岁的时节,就有志于圣贤大学之道。凡致知力行之事,修已治人之方,都着实用功,至忘寝食。盖念念在此,而为之不厌矣。到三十的时节,学既有得,自家把捉得定,世间外物都动摇我不得,盖守之固,而无所事志矣。进而至于四十,则于事物当然之理,表里精粗,了然明白,无所疑惑。盖见之明,而无所事守矣。进而至于五十,则于天所赋的性命之理,有以充其精微,探其本原,而知乎所以然之故矣。又进而至于六十,则涵养愈久,而智能通微。闻人之言,入乎耳,而所言之理,即契于心,随感随悟,无有违逆而不通者矣。又进而至于七十,则工夫愈而行能入妙,凡有所为,随其心之所欲,不待检点,无所持循而自然不越于规矩法度之外,盖庶几乎浑化而无迹者矣。是吾自少至老,无一念而不在学,无一时而不在于学,故其所得与年而俱进,过此以往,未之或知矣。”

夫圣人生知安行,本无积累之渐,犹自言其进德之序如此,然则希圣希天者,岂可少懈于日新之功哉!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志于学:志者,心所欲往,一心常在此目标上而向之趋赴之谓。故有志必有学,志学相因而起。孔子之所志所学,当通读本章自参之,更当通读《论语》全书细参之。能志孔子之所志,学孔子之所学,乃为读《论语》之最大宗旨。

○而立:立,成立义。能确有所立,不退不转,则所志有得有守。此为孔于进学之第一阶段。

○不惑:人事有异同,有逆顺,虽有志能立,或与外界相异相逆,则心易起惑。必能对外界一切言论事变,明到深处,究竟处,与其相互会通处,而皆无可疑,则不仅有立有守,又能知之明而居之安,是为孔子进学之第二阶段。

○知天命:虽对事理不复有惑,而志行仍会有困。志愈进,行愈前,所遇因厄或愈大。故能立不惑,更进则须能知天命。天命指人生一切当然之道义与职责。道义职责似不难知,然有守道尽职而仍穷困不可通者。何以当然者而竞不可通,何以不可通而仍属当然,其义难知。遇此境界,乃需知天命之学。孔子曰:“天生德于予,恒魋其如予何?”又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末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孔子为学,至于不惑之极,自信极真极坚,若已跻于人不能知,惟天知之之一境。然既道与天合,何以终不能行。到此始逼出知天命一境界。故知天命,乃立与不惑之更进一步,更高一境,是为孔子进学之第三阶段。

○孔子非一宗教主,然孔于实有一极高无上之终极信仰,此种信仰,似已高出世界各大宗教主之上。孔子由学生信,非先有信而后学。故孔子教人,亦重在学。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盖孔于仅以所学教,不以所信教。孔子意,似乎非学至此境,则不易有此信,故不以信为教。此乃孔子与各宗教主相异处。故学孔子之学,不宜轻言知天命,然亦当知孔子心中实有此—境界。孔于既已开示此境界,则所谓“高山仰止,景行行之,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学者亦当悬存此一境界于心中,使他日终有到达之望。

○耳顺:外界一切相异相反之意见与言论.一切违逆不顺之反应与刺激,既由能立不惑,又知天命而有以处之,不为所摇撼所迷惑,于是更进而有耳顺之境界。耳顺者,一切听入于耳,不复感其于我有不顺,与道有不顺。当知外界一切相反相异,违逆不顺,亦莫不各有其所以然。能明得此一切所以然,则不仅明于己,亦复明于人。不仅明其何以而为是,亦复明其何由而为非。一反一正,一彼一我,皆由天。斯无往而不见有天命,所以说耳顺,此乃孔子进学之第四阶段。

○事物之进入于我心,其最要关键,在我之耳与目。本章专举耳顺,盖举此可以概彼。抑且目视由我及外,耳闻由外及我,论其自主之分量,微有区别。又目视偏于形物,耳听深入心意。目见近而耳闻远,即古人前言往行,亦可归入耳闻一类。故举耳可以概目。学至于知天命,则远近正反,古今顺逆,所见皆道.皆在天命中。将更忠于自尽,将益恕于待物。于己重在知其所当然,于人重在明其所以然。明其所以然则耳顺,一切不感其有所违逆,于是而可以施教,可以为治,可以立己而立人,达己而达人。然则天命之终极,岂非仍是此道之大行?故人道之端,要在能反求诸己。忠恕之极,即是明诚之极,天人—贯,而弘道则在己。

○从心所欲不逾矩:从,遵从义。或说:从字读如纵,放任义。矩,曲尺,规,圆规。规矩方圆之至,借以言—切言行之法度准则。此处言矩不言规,更见其谨言。圣人到此境界,一任已心所欲,可以纵己心之所至,不复检点管束,而自无不合于规矩法度。此乃圣人内心自由之极致,与外界所当然之一切法度规矩自然相洽。学问至此境界,即己心,即道义,内外合一。我之所为,莫非天命之极则矣。天无所用心而无不是,天不受任何约束而为一切之准绳。圣人之学,到此境界,斯其人格之崇高伟大拟于天,而其学亦无可再进矣。孔子此章,仅自言一己学问之所到达,未尝以天自拟。然孔子弟子即以孔子之人格拟于之天之不可阶而升。如上阐述,亦未见为逾分。

○此章乃孔子自述其一生学之所至,其与年俱进之阶程有如此。学者固当循此努力,日就月将,以希优入于圣域。然学者所能用力,亦在志学与立与不惑之三阶程。至于知天命以上,则非用力所及,不宜妄有希效。知有此一境,而悬以存诸心中则可,若妄以已比仿模拟之,则是妄意希天,且流为乡愿,为无忌惮之小人,而不自知矣。学者试玩学而篇之首章与末章,而循循自勉,庶可渐窥此章之深处。盖学而篇首末两章,只从浅处实处启示,学者可以由此从入。此章虽孔子之自道,无语不实,其中却尽有深处玄处。无所凭依而妄冀骤入,则转成谈空说玄,非孔子以平实教人之本意。

○孔子又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义天乎。”义与此章相发。自志学而立而不惑,皆下学。自此以往,则上达矣。知天命故不怨天,耳顺故不尤人。此心直上达天德,故能从心所欲不逾矩,而知我者惟天。知命耳顺,固非学者所易企,而不怨不尤,则为学者所当勉。行远自迩,登高自卑,千里之行,起于足下,学者就所能为而勉为之,亦无患乎圣学之难窥矣。

 

【白话试译】

○先生说:“我十五岁时,始有志于学。到三十岁,能坚定自立了。到四十,我对一切道理,能通达不再有疑惑。到五十,我能知道什么是天命了。到六十,凡我一切听到的,都能明白贯通,不再感到于心有违逆。到七十我只放任我心所欲,也不会有踰越规矩法度之处了。”

 

编自:钱穆《论语新解》

【注释】

:音yòu,同又。

志于学:此处指有志于学做君子的种种学问。

:站立的意思,就是学问、道德有了成就。

不惑:此处指信从事物当然的道理,而无所疑惑。

天命:朱注说:“天命,即天道流行而赋于物者,乃事物所以当然之故。”

耳顺:朱注说:“声入心通,无所违逆,知之之至,不思而得。”

从心所欲:就是随心所欲的意思。

不踰矩:踰,超越的意思;矩,古代工匠画直线或方形所用的工具,引申有法度的意思,此处是指做人的道理而言。

 

 

【疏解】

○这章是孔子对自己成学成德的历程的自述。践德成圣,必须经过长期的努力,经历种种阶段,使生命层层升进,才能达致的。孔子虽是天生聪明睿智,但他亦是经由不断的努力,精诚奋发不已,使自己的德与学不住的往前进,最后才成圣的。所以圣人是必须学,必须经不断的践履才可达致的。故若人要成圣,便须从事于学,须从事于切实之践履。另一方面,从孔子亦须经历种种阶段历程之事实,我们亦可体会到,圣人乃是可学而至的,只要你肯从事于此,便可以成圣。并不是只有孔子及少数人可以成圣,聪明睿智并非成圣之决定因素,成圣或不成圣,在于人的肯不肯立志从事于学,肯不肯不断的精诚奋发,笃实践履。

○十五岁是人的青少年时期,这时人的生命大抵是从混沌的、直觉的、不反省的童年期进而开始思索、反省。这是人的理性之光初露的时候,在此时人才会有志。当然人在十五以前亦会有许多想法,亦曾学到许多东西,但那时是不反省的被动接受,随意的联想,是不可作准的。因此孔子亦是到了十五岁才真正对学有所志。人真正志于什么,他的生命便会朝向该处努力。孔子年十五,对于学,兴起了一种追求的志愿,而他的一生,便一直朝向于此而努力,终身不懈。可以说,他一生践德成圣之历程,便是由年少时这一立志的事件所决定的。所以人若不知立志,或其志不当,那他一生便完了。南宋的陆象山曾发慨叹说:“夫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今千百年无一人有志,也是怪他不得,志个甚底?须是有智识,然后有志愿。”

○十五志学这一阶段,亦如孔子所说的“兴于诗”及“志于道”之意。人一旦志于学志于道,生命便会感发兴起,而不肯安于凡俗卑下。

○孔子的学习,是多方面的,包括了礼仪文制,诗书六艺,及其他种种经验知识,所谓“博学于文”。但孔子之学,并不止于经验知识的获得,而是必须把学问融入生命,转为自己的智慧,而成就德行的实践。因此志于学,即是志于道。

○三十而立,即“立于礼”、“据于德”。人志于学志于道时,道遥遥在前,要人努力以求企及,到了立于礼、据于德,则人对道已能把握、谨守,而有得于己。人在十五时,虽已心志兴发而有志于道,但仍未免有感性成分在内,只是生命热情的鼓舞向上,而仍未全是理性的,对客观的礼仪,尚未充分的了解和掌握。而三十而立、立于礼,即对客观的,当然的礼义能充分的自觉,而勉力使一己的生命行为,合于客观礼仪的要求,而不肯顺着感性的欲求而放纵恣肆。只有站在礼上,人才能立得住,故孟子说:“立天下之正位”,必对客观的礼仪有充分的自觉与谨守,人才算是“成人”,因为这时,人的言行举止才能合于法度而无大差失,人的生命活动才能客观化而为合理的生命活动。

○从三十而四十,是人的生命力及理解力最发皇的时候,经过了十年的奋勉向上的努力,孔子达到了“不惑”的境界。所谓不惑,据朱注说是对事物的当然之理皆无所疑。即对道德礼仪,能透澈明白,而行其所当行,尽其所当尽,全无疑滞。在三十而立时,虽已能对道德礼义有充分的自觉,及勉力去持守践履,但尚有粗在,且显勉强之相,至四十则全然成熟,心对于道,无丝毫不明处。此如孔子说的“依于仁”,一切礼义法度,道德法则,莫非由仁流出,而仁即在心中。仁心呈现时,乃是人的真生命、真性情的流露,“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一旦反求诸己,便当下即是,如此方能对道德仁义无纤细之疑。

○以上是就德性实践之精熟说,除此之外,以孔子的“学不厌,多学而识之”,当然对经验知识亦有广泛的涉猎,而对种种人情物理,都能明白。是以待人处事,都泛应曲当,不会为事物所困。圣人虽不以经验知识的追求为其目的,但天下间亦不会有全不晓事的圣人。是以四十而不惑,当然亦包括了对事情物理之明白了解之义。

○复次,当孟子说“我四十不动心”时,很显然是以孔子的四十不惑自况的。孟子之不动心,主要是从义理之勇,即道德之勇处说。则四十而不惑,当亦包括此道德之勇在,人除了精熟仁义,洞达事理外,必须有道德之勇,然后能处一切境遇而安,而不会摇动其心志。

○因此孔子说的四十而不惑,应包括了“知者不惑”及“勇者不惧”两方面。

孔子的由十五而三十而四十,生命境界的升进是直线的往前迈进。至四十而不惑,已是仁精义熟,知类通达,似是生命境界已进至极限了。但孔子在五十岁时,仍有一重大的生命之突破,而使生命即有限而显无限的意义。

○知天命,简单说,是知道有超越的天理道体及限制力量的存在。儒者言天,天道,是表示一作为一切存在之主宰,人力所不能测之超越的存在。但对于此超越存在,儒者并不将其视作外在的有人格的存在,而是一可由人之践仁尽性以与之相契相知之超越意识所对之存在。因人践仁尽性可与之相契接,而证实仁心即天道的呈现,故天道乃虽超越而亦是内在的存在。天道须由人践仁而与之相契,而不会直接的如人般的向人显现。

○当人践仁尽性时,必会体会到己所遵行之义,道德法则,乃是绝对不可违反的,于是便可了解到此道德法则即是天道天命,因乃是绝对不可违反者。此即从人生之当然之义处见天命之绝对性,从人所自觉不能违反之道德之理见天命之不容违犯。这是正面的,以理言的天命之意义。另外,从人面对外在世界而有之遭遇,如成败得失,贫富贵贱处,亦可见到其中有人力所不能及的超越的限制力量之存在。固然人之自觉地践德行仁,是可以自作主宰,而呈现无限价值的,但就形体上看,人亦只是一有限的,暂时的存在,人于浩浩无穷的宇宙生化中的地位,只如大海中的一浮沤。此浩浩无穷之生化流行,乃是天道所生发,所主宰的,人面对之,不能不敬畏,而一己之生死寿夭,成败得失,乃是个人的现实的有限的生命与无穷的宇宙之气化流行遭遇而生的参差不齐,那不是个体有限之生命所能主宰、所能改变的。如孔子虽才德兼备,但无论如何努力,亦不能重兴周文,推行王道,那是时势所不可挽之故。人面对此不可自我主宰处,便感到有超越之限制在,而见自己之有限。对于此,人亦只有安之。如面对一绝对之命令般,只有奉行,而不作他想。这是以气言之天命之义。而孔子之言知天命,应是包括了上述的理命与气命二义。即一面既知践德行仁是可自我主宰,而有无限价值者,一面亦知个体生命之有限,而与宇宙生化相遭遇所生之参差,是人不可主宰者。于是人既不能不尽德性之理命,亦不得不安于实然之气命。是以孔子之言五十而知天命,乃是即于有限之生命,于不能为己所主宰之实然气命处,显当然的、有无限意义的理命,一面尽命,一面安命。这生命境界,乃是所谓究天人之际,由此可见圣人生命之深奥不可测,所以知天命,是孔子生命历程中一重大关节。

○于知天命后,孔子的生命境界,是与天道相感通,而充满了宇宙之情怀。这时流露于孔子生命中的,是普遍的,悱恻的悲悯之情。他学不厌、教不倦、不已的努力,求修己治人及安百姓,那是定然不可违犯之命。但能做多少,则非一己所能定,那是有气命之限的。既然修己治人践仁尽性,是定然不可违之命,但成败不由得我,那我便尽理之命,而对成败得失,都不介怀了,只因那是人当该尽,理当如此,故勉力去尽,除此而外,不抱有任何想法。此所谓“知其不可而为之”,及“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当然面对道之不行,圣人亦不能无悲,但那是普遍的,悱恻不忍之悲,并非因个人之不遇而自伤。这是仁者不忧之境界。唯有与天相感通而知天命,才能真正不忧。

○六十而耳顺,朱子注说:“声入心通,无所违逆”,其义甚精。但耳顺亦表示人我物我相谐和之境。耳之闻声,是从外而入于内的,有内外之分,便有人我,主客之别,现在是声入心通,便是内外人我都混不可分,外在一切,皆与自己所呈现之仁心相感通,而浑然一体,无差异分别。

○七十而从心所欲,即内心纯然是天理,不须反省,思索,便自然合道,此时之心,完全是道的呈现,是自然而无例外的践仁,践仁在此时,是一点也用不着勉强的,虽任纵其心,随其所之,亦不会与道相违。这是生命已纯是天理流行,无私可克,从自觉而至超自觉的境地。

○孔子的知天命,乃是一已与超越的天道天命相知相感,即是上下相谐和;耳顺是自己的生命与外在世界打成一片,即内外相谐和;而从心所欲不踰矩,则更是不分天与人,物与我,浑全是天理流行,当然之义都是实然之事实,一切平平。这是所谓“大而化之”的化境,亦即是“成于乐”的境界。

 

注:以上选自《论语义理疏解》(台湾鹅湖出版社印行)之主题三【德性的实践】(杨祖汉)第一条

编辑排版:澤之/其嘉

录入校对:澤之/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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