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注疏之 学而第一 第11章|总第11章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mò)观其行(xìng)。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去声。

父在,子不得自专,而志则可知。父没,然后其行可见。故观此足以知其人之善恶,然又必能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乃见其孝,不然,则所行虽善,亦不得为孝矣。

尹氏曰:“如其道,虽终身无改可也。如其非道,何待三年。然则三年无改者,孝子之心有所不忍故也。”

游氏曰:“三年无改,亦谓在所当改而可以未改者耳。”

 

编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志,是志向。

○行,是行事。

○三年,是言其久。

孔子说“人子事亲,有承受而无专擅,有巽顺而无违拂,故当其父在之日,凡事都禀命而行,不敢自专,即欲知其人,亦但观其志向何如耳。其行事不可概见也。至于父没之后,则分得以自专,然后其行事昭然可见,得就其行而观之焉。然父没之后,虽凡事得以自专,而其所行,犹如父在之时,至于三年之久,亦不敢有所改易。斯则思亲之念,不渝于始终,顺亲之心,间于存没,如是而后可谓之为孝也。否则虽能致敬于亲在之时,而不能不变于亲终之后,岂所谓终身而慕者乎。”抑孔子所谓无改于父之道,亦自其合于道而可以未改者言之耳。若于道有未合焉,则虽速改可也,何待三年!故善述其事孝也,克盖前愆亦孝也。观圣人之言者,不可以执一求之。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观其志:其,指子言。父在,子不主事,故惟当观其志。

○观其行:父没,子可亲事,则当观其行。

○三年无改于父之道:道,犹事也,言道,尊父之辞。本章就父子言,则其道其事,皆家事也。如冠、婚、丧、祭之经费,婚姻戚故之馈问,饮食衣服之丰俭。岁时伏腊之常式,孝子不忍遽改其父生时之素风。或说:古制。父死,子不遽亲政,授政于冢宰,三年不言政事,此所谓三年之丧。新君在丧礼中,悲戚方殷,无心问政,又因骤承大位,未有经验,故默尔不言,自不轻改父道、此亦一说。然本章通言父子,似不专指为君者言。

《论语》文辞简约,异解遂遂。如此章或谓乃专对当时贵族在位者言,非对一切人言。无改父道,乃指政治措施,不指日常行为。否则父在时,其子岂无日常行为,而仅云观其志?或通指父子,重此道字。谓若父行是道,子当终身守之。若非道,何待三年?或则从三年上寻求,谓三年不改,即是终身不改。疑辨纷纭。然《论语》所言,固当考之于古,亦当通之于今。固当求之于大义,亦当协之于常情。如据三年之丧为说,是专务考古之失。如云父行非道,何待三年,是专论大义之失。其实孔了此章,即求之今日之中国家庭,能遭此道者,尚固有之。既非不近人情,亦非有乖大义。孝子之心,自然有此。孔子即本人心以立教,好高骛远以求之,乃转失其真义。学者其细阐之。

 

【白话试译】

先生说:“父亲在,做儿子的只看他志向。父死了,该看他行为。在三年内能不改他父亲生时所为,这也算是孝了。

 

编自:钱穆《论语新解》

编辑排版:澤之/其嘉

录入校对:澤之/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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