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道不远人,人之为(wéi)道而远人,不可以为(wéi)道。诗云:‘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执柯以伐柯,睨(nì)而视之,犹以为远。故君子以人治(chí)人,改而止。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君子之道四,丘(mǒu)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庸德之行(xìng),庸言之谨;有所不足,不敢不免,有余不敢尽。言顾行(xìng),行(xìng)顾言,君子胡不慥慥(zào)尔!”
子曰:“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
○道者,率性而已,固众人之所能知能行者也,故常不远于人。若为道者,厌其卑近以为不足为,而反务为高远难行之事,则非所以为道矣。
诗云:‘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执柯以伐柯,睨而视之,犹以为远。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
○诗豳风伐柯之篇。
○柯,斧柄。
○则,法也。
○睨,邪视也。
○言人执柯伐木以为柯者,彼柯长短之法,在此柯耳。然犹有彼此之别,故伐者视之犹以为远也。若以人治人,则所以为人之道,各在当人之身,初无彼此之别。故君子之治人也,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其人能改,即止不治。盖责之以其所能知能行,非欲其远人以为道也。张子所谓“以众人望人则易从”是也。
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
○尽己之心为忠,推己及人为恕。
○违,去也,如春秋传“齐师违谷七里”之违。言自此至彼,相去不远,非背而去之之谓也。
○道,即其不远人者是也。
○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忠恕之事也。以己之心度人之心,未尝不同,则道之不远于人者可见。故己之所不欲,则勿以施之于人,亦不远人以为道之事。张子所谓“以爱己之心爱人则尽仁”是也。
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庸德之行,庸言之谨,有所不足,不敢不勉,有余不敢尽;言顾行,行顾言,君子胡不慥慥尔!”
○子、臣、弟、友,四字绝句。
○求,犹责也。道不远人,凡己之所以责人者,皆道之所当然也,故反之以自责而自修焉。
○庸,平常也。
○行者,践其实。
○谨者,择其可。
○德不足而勉,则行益力;言有余而讱,则谨益至。谨之至则言顾行矣;行之力则行顾言矣。
○慥慥,笃实貌。言君子之言行如此,岂不慥慥乎,赞美之也。凡此皆不远人以为道之事。张子所谓“以责人之心责己则尽道”是也。
○上第十三章。道不远人者,夫妇所能,丘未能一者,圣人所不能,皆费也。而其所以然者,则至隐存焉。下章放此。
编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子曰:“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
○子思引孔子之言说:“所谓率性之道,只在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之间,固众人之所能知能行而未尝远于人也。人之为道者,能即此而求,便是道了。若或厌其卑近,以为不足为,却乃离了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之间,而务为高远难行之事,则所知所行,皆失真过当而不由夫自然,岂所谓率性之道哉!所以说,不可以为道。”
“《诗》云:‘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执柯以伐柯,睨而视之,犹以为远。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
○《诗》是《豳风·伐柯》篇。
○伐,是砍木。
○柯,是斧柄。
○则,是样子。
○睨,是邪视。
○以,是用。
○诗人说:“手中执着斧柄,去砍木做斧柄,其长短法则,不必远求,只手中所执的便是。”孔子说“执着斧柄去砍斧柄,法则虽是不远,然毕竟手里执的是一件,木上砍的又是一件,自伐柯者看来犹以为远。若君子之治人则不然,盖为人的道理就在各人身上,是天赋他原有的,所以君子就用人身上原有的道理,去责成人。如责人之不孝,只使之尽他本身上所有的孝道;责人之不弟,只使之尽他本身上所有的弟道。其人改而能孝弟,君子便就罢了,更不去分外过求他。推之凡事,莫不如此。这是责之以其所能知能行,非欲其远人以为道也。”
“忠恕违道不远,施诸而不愿,亦勿施于人。”
○尽己之心叫做忠。
○推己及人叫做恕。
○违,是彼此相去的意思。
○道,是率性之道。
○孔子说:“道不远人,但多蔽于私意,惟知有己而不知有人,所以施于人者,不得其当,而去道远矣。若能尽己之心,而推以及人,虽是物我之间,未能浑化而两忘,然其克己忘私,去道亦不相远矣。忠恕之事何如?如人以非礼加于我,我心所不愿也。则以己之心度人之心,知其与我一般,亦不以非礼加之于人,这便是忠恕之事。以此求道,则施无不当,而其去道不远矣。”
“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庸德之行,庸言之谨,有所不足,不敢不勉。有余不敢尽,言顾行,行顾言,君子胡不慥慥尔?”
○求,是责望人的意思。
○先施,是先加于人。
○庸,是平常。
○行,是践其实。
○谨,是择其可。
○慥慥,是笃实的模样。
○孔子说:“君子之道有四件,我于这四件道理,一件也不能尽得。四者请何?如为子之道在孝,我之所责乎子者固欲其孝,然反求诸已,所以事吾父者,却未能尽其孝也;为臣之道在于忠,我之所责乎臣者固欲其忠,然反求诸己,所以事吾君着,却未能尽其忠也;为弟之道在于恭,我之所责乎弟者,固欲其尽恭于我,然反求己,所以事吾兄者,却未能尽出于恭也;朋友之道在于信,我之所责乎朋友者,固欲其加信于我,然反求诸己,所以先施于彼者,却未能尽出于信也。君子之道我固未能矣,然亦不敢不以此自修。盖这孝弟忠信,本是日月平常的道理,以是道而体诸身,谓之庸德。庸德则行之而皆践其实。以是道而发于口,谓之庸言。则谨之而惟择其可,然行常失于不足,有不足处不敢不力做将去,如此则行亦力。言常失于有余,若有余处不敢尽底说将出来,如此则谨益至。谨之至,则说出来的,都与所行的相照顾,无有言过其实者矣。行之力,则行将去的,都与所言的相照顾,无有行不逮言者矣。言行相顾如此,岂不是慥慥笃实之君子乎?此我之所当自修者也。”
○这一节说道只在子、臣、弟、友、庸言、庸行之间,是道不远人。说以责人者责己,要言行相顾,是不远人以为道之事。
○上第十三章。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注释】
○道不远人:率性之谓道,而性人人本具,故道不远人。
○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人若以为常道为不足行,而务于高远,那便不是正道了。
○伐柯伐柯,其则不远:诗经豳风伐柯篇的句子。柯是斧柄。则,是样式。是说人执柯伐木以为柯,样式就在手中所持的旧斧柄中。
○睨:邪视。即斜着眼看,二者仍有距离分别。
○以人治人,改而止:郑注“言人有罪过,君子以人道治之,其人能改则止赦之。”朱子注:“若以人治人,则所以为人之道,各在当人之身,初无彼此之别。故君子之治人也,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其人能改,即止不治。”即依人之本性来教化人之意。
○忠恕违道不远:违是“去也”,即“相离”之意。是说忠恕和道相距不远。
○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
○丘未能一焉:丘是孔子的名。未能一,即一件也未能做到。
○所求乎子以事父:以所求于儿子的事父的态度来事己之父。乎,即于。
○所求乎朋友先施之:以所求于朋友待我的态度先施于朋友。
○庸德之行:庸,平常也。行,即实践,读去声。此句意是“平常的道德的实践。”
○有余不敢尽:虽行有余力,但不敢尽焉,不欲过分。
○胡不慥慥尔:慥慥,笃实貌。尔,同乎。此句意思是说:“君子哪里会不笃实的呢?”
【疏解】
道固是致广大的,但亦是至切近的。循性而行,便是道,而性人所固有,故曰道不远人。因性人所固有,故若循性而行,而所行的不论是如何高明伟大,或艰难困苦之事,人都会觉得是自然顺遂的,因那都是循性而发的缘故。即若是循性而行,无论如何,都是合乎人情的。虽然人或会因陷溺于私欲中,以致行为表现,距道甚远,但当别人要求他行道时,他亦会觉得行道是应该的,不是违反他的本性的。因在此时,他的本心本性已被引发之故。故所谓道不远人,以人治人,改而止,固是恕道,不为已甚。但亦可同时提起人之精神,鼓舞人的意志,使其上达。而不是一味的原宥人,使人随着他的气性而下堕。
因此道固然是平常易简的,但人一旦行道,不论他是在怎样切近浅显的地方用心实践,他一定日进于高明,不已地上达。因他的本心已被引发之故。而同样的,他虽不已地上达于高明,但他亦感到一切高明之行,实不离于己性,不远于人道,实在平常简易,合情理之至。故中庸之道,是要综合高明及平常两方面的意义来了解的,这两方面的意义互相限制,互相补足,便是中庸。中庸之道是至高明的,但这高明即在日用之平常中;中庸之道是平常的,但这至平常处亦就是至高明处。如是则高明而不异于平常,而高明非高明,平常亦不异于高明,而平常亦非平常。要真正表达出这天命之性,真生命的意义,必须两面兼带着说。此处所表示的,即中庸后文所言的“极高明而道中庸”之意。
道不远人,即表示至广大高明的道即是在于至切近处,即在人当下的心中。故治人之道,即在被治的人身中,如是,便没有治者及被治者之别。治人者是以忠恕之道出之,事事反求诸己,施诸己而不愿,便不施于人,而被治者在此时亦会受到感动而自然呈现其本性。这样是无治人的样子的治人,虽说是治人,实只是修己。而在修己的过程中,别人自然便呈现其本性,自然向善,则我们还要治人来作甚呢?故曰“改而止。”
“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是说至切近的,同时便是至广大高明的。子之事父,臣之事君,弟之事兄,以信先施于友,这些都是常行,但人若能反躬自省,便会觉得这些都是自己所未能尽的。昔人有言:“五伦之中,有多少未尽分处。”是故虽至聖如孔子,亦说未能实践其中之一项。假若自己真切感到这些最切近最平易的常行,自己尚且未能做得圆满,则自己又怎能不愧疚呢?又哪有余暇去批评别人,说别人的不是呢?是故君子的表现,一定是“有所不足,不敢不免,有余不敢尽。”
由此章之说,可知忠恕即是中庸之道的具体实现。故当孔子言吾道一以贯之之时,曾子便以忠恕来体会。在人行忠恕时,不只可体会到人我无间之仁,亦体会到天地之生化。程明道云:“维天之命於穆不已,不其忠乎?天地变化草木蕃,不其恕乎?”
但既然忠恕便是中庸之道的具体实现,则为什么既已提出忠恕,又强调“中庸”呢?徐复观先生认为:“就一个人的动机方面来说,就精神方面来说,则讲忠恕;尽心之谓忠,这是精神,推己之谓恕,依然是精神。就结果方面来说,就行为方面来说,则讲中庸。不偏与平常,皆须通过庸德庸言而见。忠恕与中庸,本是一事;随立教时的重点所在,因而有‘从言之异路’。”(中国人性论史页一一四)
又此章“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四句,朱子以为应在子、臣、弟、友处断句(即应作“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理由是:“夫子之意,蓋曰我之所责乎子之事己者如此,而反求己之所以事父,则未能如此也。……于是以其所以责彼者自责于庸言庸行之间,蓋不待求之于他,而吾之所以自修之则具于此矣。”(中庸或问)按一般都在父、君、兄、友处断句(即“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当以朱子之说为当。于要责人时,马上以将要责人者来责己,在日常行为中,能如此自修,则所以自修之法则,便在这里了,这即是说,法则会于以责人之心责己时呈现。
编自:杨祖汉《中庸义理疏解》(台湾鹅湖出版社)
编辑排版: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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