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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文化初起之时,每一个文化系统都经过一个宗教的阶段。而中国则自三千年前 (西周初期),便已显发了人文精神之自觉,使原始宗教渐次走向转化的过程。下及春秋,宗教人文化的思想演进,乃进到成熟的阶段。
孔子是中国文化的代表者,他前有所承,后有所开。因此,在我们讲论孔子之学时,有关他对原始宗教的态度,亦是不可忽视的。兹分三点,作一简要之说明。
一、对天的态度(天人关系)
从孔子对天的呼应之情与敬畏之感来看,他的生命与超越者的遥契关系,是含具着很虔敬的宗教意识的。关于孔子对“天”的态度,上第六章第四节已经作过讨论,在此不必重复。现只简括地这样说:在孔子生命中所显示的天人关系,乃是“天人相知,天人和合,上下回应,有来有往”的关系。
据论语的敎言而说,“天生德于予”,是来;“下学而上达”(上达天德),是往。来、是由超越而内在,往、是由内在而超越;这天人往来,正显示了“上下回应”的关系。这种互为回应的关系,又可以从他“与天相知”而看出来。“五十而知天命”,是人知天;“知我者其天乎”,是天知人。在这里,很明显地表示了天人之间的喩解与印合。但孔子所表现的,并不是凭托于天神的意志而显露一个敎主的身份;他所完成的,乃是一个“与天合德”的“圣者的型范”。
由于孔子践仁知天,以仁印证天道;所以他又深心地感叹“天何言哉”,“予欲无言”。孔子“以天自况,以身示道”,竟然说得如此的自然,如此的平实。他没有为世人带来一点点耸动,更没有引起天下人心一丝一毫的惊异。他超化了奇特与神异,此所以合下是“天地气象”。而且,孔子亦不是通过观念理论,来论证“天道性命相贯通”,而是以他“通体是德慧”的生命,为“天人和合”作见证。中庸云:“肫肫其仁,渊渊其渊,浩浩其天。”唯其肫肫然、渊渊然、浩浩然,所以能“上下与天地同流”,而臻于“大德敦化”的圣境。(注一)而中国文化“道德与宗教通而为一”的性格,孔子的示范,亦正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
二、对鬼神的态度(人神关系)
在原始宗教的阶段,鬼神被视为决定吉凶祸福的权威。而在孔子留下的教言里,我们可以看出“敬事鬼神”这件事情,已经完全“净化”了。
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敢问死,曰:“未知生,马知死?”(先进)
孔子对子路的回答,既没有说不可以“事鬼神”,亦没有说不可以“问死”。而只是表示:以“事人”之道为先,以“生”之道为本。一个人的诚敬,如果不足以“事人”,又如何能奉祭祀于鬼神?如果不知“所以生”之道,又如何能知“所以死”之理?所谓“义之所在,生死以之”。可知“死之道”并不异于“生之道”;人从生到死,只是“尽义”,只是“由仁行义”而已。
樊迟问知,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雍也)
敬鬼神,是“慎终追远”,而不是媚神以祈福。朱注引程子曰:“人多信鬼神,惑也;而不信者,又不能敬。能敬能远(去声),可谓知(智)矣。”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为政)
鬼神,是祖先的神灵。“非其鬼”,是指祖先以外的自然神(山精木怪之类)。“非其鬼而祭之”,无非是祈福消灾的心理,当然是“谄媚”的行为。
子疾病,子路请祷。子曰:“有诸?”子路对曰:“有之。诔曰,祷尔于上下神
祇。”子曰:“丘之祷也久矣!”(述而)
祷、谓祷于鬼神。孔子病加重,子路请求行祷。孔子问,有这个道理吗?子路说,有的。并举述诔词“祷尔于上下神祇”以为证。而孔子自问平生行事,仰不愧,俯不怍,“素行固已合于神明”(朱注语),尚何事于祷求?只因感于子路关怀之情,而不忍直加拒止,所以说“丘之祷也久矣”!这一句措词宛转而却意味深长的话,正表露了“无所事于祷祝”的意思。庄子逸篇有云:“孔子病,子贡出卜。子曰,待之。吾坐席不敢先,居处若斋,饮食若祭。吾卜之久矣!”这段话亦是表示:“平日生活的诚谨不苟”,即是卜,即是祷,固无须临病而祷求于鬼神也。这是何等虔敬诚实的人生,又是何等平正坦荡的胸怀!
三、对祭祀的态度
祭祀,是宗教的要素之一(虽然各种宗教的祭祀形式和含义,彼此互有异同)。在儒家,是将祭祀纳于“礼”的范畴之中,这固然是“摄宗敎于人文”或“宗教人文化”的表示。但反过来说,“礼”之中既包含“祭礼”,就表示儒家之“礼”,不只是伦理的,道德的,同时亦是宗敎的。儒家“道德与宗教通而为一”的性格,这又是一项具体的佐证。
孔子答人问孝,曰:
“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为政)
从生到死,再到葬、祭,皆以礼一以贯之。此即所谓“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在此,一方面表示人的诚敬之心,可以通过祭祀之礼而通向祖先的神灵世界;一方面亦表示祭祀之礼乃是孝道的延伸与扩大。论语记孔子赞述大禹,有云:
“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泰伯)
大禹自奉俭约,但对祭祀之事则诚谨尽心,而不敢稍存简慢。所以孔子特致称赞。由此可知,祭祀祖先即是“致孝”于祖先,是孝道无限的伸展。论语又载: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八佾)
前二句是门人记述孔子祭祀之诚意,后二句则表示孔子对于祭祀所持的态度。朱注引范氏之言曰:“君子之祭,七日戒,三日斋,诚之至也。是故郊(祭天)则天神格,庙(祭祖)则人鬼享,皆由己之诚以致之也。有其诚则有其神,无其诚则无其神,可不谨乎!吾不与祭(与、去学),如不祭。诚为实,礼为虚也。”范氏这段话,意思很好。盖祭祀不只是一套礼仪形式。而是致诚敬于鬼神以彻通死生之界限,使幽明不隔,古今同在。如果我自己不参加祭典,则无由觌体当面以致其诚敬。因此,由别人代表上香行礼,只能说是一种不得已的方式,却不能算是合乎正理的做法。再者,鬼神之状,无可形容。它不是知识的对象,说有说无,皆难征验,所以儒者对于鬼神,一向持守“存而不论”的态度。但鬼神之情,则感而遂通;诚则相感,思则相通。临祭之时,致诚敬以感格神灵,则神灵下降,宛如活现于我之前。故孔子云:“斋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注二)
由孔子对祭祀的态度,可以了解儒家的祭礼,根本不是一般祈福消灾的心理,而是“慎终追远”、“报本返始”。后来由荀子所讲的礼之三本:君师、祖先、天地,而拟定为“三祭”之礼(说见下第三节),更使儒家祭礼的意义,臻于充实丰盈的境地。
注一:“肫肫其仁”三句,见中庸第三十二章,“大德敦化”,见中庸第三十章。“上下与天地同流”,见孟子尽心上篇。
注二:见中庸第十六章。
编辑排版: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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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蔡仁厚,转载自:《孔孟荀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