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注疏之 卫灵公第十五 第34章|总第413章

子曰:“民之于仁也,甚于水火。水火,吾见蹈而死者矣,未见蹈仁而死者也。”

民之于水火,所赖以生,不可一日无。其于仁也亦然。但水火外物,而仁在己。无水火,不过害人之身,而不仁则失其心。是仁有甚于水火,而尤不可以一日无也。况水火或有时而杀人,仁则未尝杀人,亦何惮而不为哉?

李氏曰:“此夫子勉人为仁之语。”下章放此。

 

编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足所践履,叫做

孔子说:“人之生理,莫切于仁,而养生之物,莫切于水火。然水火还是外物,没了水火,不过饥渴困苦,害及其身而已。若没了这仁,则本心丧失,虽有此身,亦无以自立矣。仁之切于人也,岂不尤甚于水火乎?况水火虽能养人,亦或有时而杀人。如蹈水而为水所溺,蹈火而为火所焚。吾尝见其有死者矣。仁则天之尊爵,人之安宅,得之者荣,全之者寿,何尝见有蹈仁而死者哉?”

夫仁至切于人,而又无害于人,人亦何惮而不为乎?孔子此,所以勉人之为仁者至矣!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此章勉人为仁语。人生有赖于仁,尤甚于其赖水火。蹈水火,有时可以杀人,然未有蹈仁道而陷于死者,则人何惮而不为仁。或疑杀身成仁,此非蹈仁而死乎?不知此乃正命而死,非仁有杀身之道也。庄周讥以身殉名,此则惟生之见,而不知生之有赖于仁矣。

 

【白话试译】

先生说:“人生有赖于仁,尤甚其有赖于水火。吾只见蹈火蹈水而死了的,没见蹈仁而死的呀!”

 

编自:钱穆《论语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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