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章曰:“士之不托诸侯,何也?”
孟子曰:“不敢也。诸侯失国,而后托于诸侯,礼也;士之托于诸侯,非礼也。”
万章曰:“君馈之粟(sù),则受之乎?”
曰:“受之。”
“受之何义也?”
曰:“君之于氓(méng)也,固周之。”
曰:“周之则受,赐之则不受,何也?”
曰:“不敢也。”
曰:“敢问其不敢何也?”
曰:“抱关击柝(tuò)者,皆有常职以食(sì)于上。无常职而赐(cì)于上者,以为不恭也。”
曰:“君馈之,则受之,不识可常继乎?”
曰:“缪公之于子思也,亟(qì)问,亟馈鼎肉。子思不悦。于卒也,摽(biāo)使者出诸大门之外,北面稽(qǐ)首,再拜而不受。曰:‘今而后,知君之犬马畜(xù)伋(jí)。’盖自是,台无馈也。悦贤不能举,又不能养也,可谓悦贤乎?”
曰:“敢问国君欲养君子,如何斯可谓养矣?”曰:“以君命将之,再拜稽(qǐ)首而受。其后廪(lǐn)人继粟,庖(páo)人继肉,不以君命将之。子思以为鼎肉使己仆仆尔亟拜也,非养君子之道也。尧之于舜也,使其子九男事之,二女(nǚ)女(nǜ)焉,百官牛羊仓廪备,以养舜于畎(quǎn)亩之中,后举而加诸上位。故曰:“王公之尊贤者也。”
万章曰:“士之不托诸侯,何也?”
孟子曰:“不敢也。诸侯失国,而后托于诸侯,礼也;士之托于诸侯,非礼也。”
○托,寄也,谓不仕而食其禄也。
○古者诸侯出奔他国,食其廪饩,谓之寄公。士无爵士,不得比诸侯。不仕而食禄,则非礼也。
万章曰:“君馈之粟(sù),则受之乎?”
曰:“受之。”
“受之何义也?”
曰:“君之于氓(méng)也,固周之。”
○周,救也。视其空乏,则周恤之,无常数,君待民之礼也。
曰:“周之则受,赐之则不受,何也?”
曰:“不敢也。”
曰:“敢问其不敢何也?”
曰:“抱关击柝(tuò)者,皆有常职以食(sì)于上。无常职而赐(cì)于上者,以为不恭也。”
○赐,谓予之禄,有常数,君所以待臣之礼也。
曰:“君馈之,则受之,不识可常继乎?”
曰:“缪公之于子思也,亟(qì)问,亟馈鼎肉。子思不悦。于卒也,摽(biāo)使者出诸大门之外,北面稽(qǐ)首,再拜而不受。曰:‘今而后,知君之犬马畜(xù)伋(jí)。’盖自是,台无馈也。悦贤不能举,又不能养也,可谓悦贤乎?”
亟,去声,下同。
摽,音杓。
使,去声。
○亟,数也。
○鼎肉,熟肉也。
○卒,末也。
○摽,麾也。
○数以君命来馈,当拜受之,非养贤之礼,故不悦。而于其末后复来馈时,麾使者出拜而辞之。
○犬马畜急,言不以人礼待己也。
○台,贱官,主使令者。
○盖缪公愧悟,自此不复令台来致馈也。
○举,用也。能养者未必能用也,况又不能养乎?
曰:“敢问国君欲养君子,如何斯可谓养矣?”曰:“以君命将之,再拜稽(qǐ)首而受。其后廪(lǐn)人继粟,庖(páo)人继肉,不以君命将之。子思以为鼎肉使己仆仆尔亟拜也,非养君子之道也。
○初以君命来馈,则当拜受。其后有司各以其职继续所无,不以君命来馈,不使贤者有亟拜之劳也。
○仆仆,烦猥貌。
尧之于舜也,使其子九男事之,二女(nǚ)女(nǜ)焉,百官牛羊仓廪备,以养舜于畎(quǎn)亩之中,后举而加诸上位。故曰:“王公之尊贤者也。”
女下字,去声。
○能养能举,悦贤之至也,惟尧舜为能尽之,而后世之所当法也。
编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万章曰:“士之不托诸侯,何也?”
孟子曰:“不敢也。诸侯失国,而后托于诸侯,礼也;士之托于诸侯,非礼也。”
万章曰:“君馈之粟(sù),则受之乎?”
曰:“受之。”
“受之何义也?”
曰:“君之于氓(méng)也,固周之。”
○托,是寄食于人。
○万章问于孟子说:“贤非后不食。士当未仕时,虽寄身于诸侯而食其禄,似不为过,乃不肯寄食于诸侯者,果何谓也?”孟子答说:“士之不托诸侯,非其心之不欲,乃分之所不敢也。盖诸侯本有爵土之封,不幸失国出奔,托身他国。他国之君待之以寓公之禄,岁有常廪,此乃诸侯之礼也。若士本无爵土,乃寄寓于诸侯,不仕而食其禄,是以匹夫而拟邦君之尊,犯分而非礼矣,此所以不敢也。”万章又问说:“士之不托诸侯固矣。若国君以粟馈之于士,则将受之否乎?”孟子答说:“君馈粟于士,士固当受之也。”万章又问说:“士于诸侯,既不敢以寄食,而馈粟则又可受,敢问此何义乎?”孟子答说:“君子之于民也,分若相悬,情关一体,固有振穷恤匮之义焉。士而未仕,无异于编氓,则君之馈士,是亦周之之惠也。”士安氓庶之分,而无僭礼之嫌,如之可不受之乎?盖士固当知守身之礼,又不可昧处馈之义也。
曰:“周之则受,赐之则不受,何也?”
曰:“不敢也。”
曰:“敢问其不敢何也?”
曰:“抱关击柝(tuò)者,皆有常职以食(sì)于上。无常职而赐(cì)于上者,以为不恭也。”
○赐,是予以常禄。
○万章又问孟子说:“人君待士,馈之以粟,赐之以禄,同一赐予也。乃士于所周之粟则受,于所赐之禄则不受,此何谓乎?”孟子答说:“士之不敢受赐,即是不敢托于诸侯之意,分有所不敢也。”万章问说:“敢问不敢受君之赐,何谓也?”孟子答说:“君之待民,与所以待臣,其礼不同。人臣受职任事,虽微如抱关击柝之吏,皆有所守之常职,自当有所赐之常禄,以食于上,此人臣之分,而亦人君待臣之礼也。若士而未仕,则无常职矣。无常职,则不当受常禄矣。若无常职,而受所赐之常禄,则是以庶人,而上同于在位之臣,越礼犯分,不恭孰甚焉,此所以不敢受其赐也。夫为士者,上既不敢比于有国之君而托其身,下又不敢比于有位之臣而受其赐,则其所遇,亦甚穷矣。穷而能以礼自处,不为苟得,此士之所以可贵也。”
曰:“君馈之,则受之,不识可常继乎?”
曰:“缪公之于子思也,亟(qì)问,亟馈鼎肉。子思不悦。于卒也,摽(biāo)使者出诸大门之外,北面稽(qǐ)首,再拜而不受。曰:‘今而后,知君之犬马畜(xù)伋(jí)。’盖自是,台无馈也。悦贤不能举,又不能养也,可谓悦贤乎?”
○亟,是频数。卒,是末后。摽,是以手麾斥。伋,是子思的名。台,是使令人役。
○万章又问孟子说:“士不敢受君之赐,独君馈之则受之,不识君之致馈于士,亦可常常继续乎?”孟子答说:“人君致馈于士,固不可不继而失之疏,亦不可常继而失之数。昔者鲁缪公之于子思也,慕其贤而尊礼之,数使人问候以通其意,且数馈鼎肉以致其飨,自以为能敬贤矣。但数以君命来馈,未免使子思有数拜之劳,子思因是不悦,乃于其末后来馈之时,麾使者出于大门之外,北面稽首再拜而辞其馈,说道:始吾以君致馈于伋,待伋甚厚也。自今而后,知君之于伋,食而弗爱,但以畜犬马者,畜之而已。缪公闻子思之言,幡然悔悟,从此不敢复遣台官,将命而致馈也。盖人君悦贤之道,固贵于能养,尤贵于能举。缪公之于子思,既不能与共天位以用贤,又不能曲尽诚意以养贤,乃徒屑屑于问馈之间,岂可谓悦贤之道乎?此子思所以不悦于卒,而力辞其馈也。然则人君之致馈于贤者,固当求为可继,尤当顾其所安。而君子之受馈,亦自有道,而不可苟矣。”
曰:“敢问国君欲养君子,如何斯可谓养矣?”曰:“以君命将之,再拜稽(qǐ)首而受。其后廪(lǐn)人继粟,庖(páo)人继肉,不以君命将之。子思以为鼎肉使己仆仆尔亟拜也,非养君子之道也。
○仆仆,是烦琐的意思。
○万章又问孟子说:“缪公于子思,固未可谓悦贤矣。敢问国君欲养君子,必如何方为能尽其道乎?”孟子答说:“国君养贤,始而不将之以君命,则为简礼。故当始馈之时,于凡粟肉之赐,必遣人以君命致之,使道其礼意之诚,时则贤者敬君之命,再拜稽首而受,此始馈之礼宜然也。自是以后,则但分命有司供其匮乏,使廪人继之以粟,庖人继之以肉,不复以君命将之,使免于拜赐之劳,此继馈之礼宜然也。缪公昧于此礼,数以君命致馈,子思意以为鼎肉之微,而使己仆仆然拜赐之不暇,非养君子之道也。此所以摽使者于门外,而不肯受其馈也。知子思所以不受缪公之馈,则知国君养贤之礼,不在于供馈之频烦,而在于体恤之周至矣。”
尧之于舜也,使其子九男事之,二女(nǚ)女(nǜ)焉,百官牛羊仓廪备,以养舜于畎(quǎn)亩之中,后举而加诸上位。故曰:“王公之尊贤者也。”
○孟子又告万章说:“国君馈士,而曲尽其礼,此但可谓之养贤,未可谓之尊贤也。其惟尧之于舜乎?昔者帝尧之于舜也,知其有非常之德,因待之以非常之礼。使其子九男事之,以治其外;二女妻之,以治其内;又承之以百官,给之以牛羊、仓廪,无一之不备,以养舜于畎亩之中。后乃举而加之上位,任以百揆四岳之职,与之治天位焉,食天禄焉。此乃能养能举,所以谓之王公之尊贤也。岂但廪人继粟,庖人继肉,徒饰问馈之弥文而已哉?”然则人君欲尽养贤之道,诚不可不知所以用贤矣。养之而无以用之,贤者尚不可以虚拘,而况于并废养贤之礼者乎?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注释】
(一)士:指自修明道而未仕之人,即无位之君子也。
(二)托:寄食。即不仕而食其禄。
(三)氓:通“民”。
(四)周:通“賙”,救济也。乃是临时性质的赐与。
(五)赐:指经常性的赠与。
(六)缪公:指鲁穆公。
(七)亟:屡次。
(八)鼎肉:鼎是食器,鼎肉谓经过烹调之熟肉也。
(九)于卒:终于。
(十)标:挥斥。
(十一)稽首:叩头。
(十二)伋:子思之名。
(十三)台:负责传令的差役。
(十四)将:持送也。
(十五)廪人:掌出纳米谷之官。
(十六)庖人:掌馐饍之官。
(十七)仆仆尔:仆仆,烦琐也,“尔”同“然”。
(十八)女:动词,嫁女的意思。
【疏解】
这一章依然是在辨明礼之常行,不可随便淆乱,不然,付出者内心的真诚善意便将在不知不觉间扭曲,接受者也终将感到委屈受侮了。
而君臣间的常礼便应该是:有常职时有常禄,无常职则亦无常禄,此时之常职与常禄是一权利义务的关系;所以有职时受之不必感恩,无职时不付亦理所当然。也因此无职而受禄,便不合理而为非礼之行了。
但君对臣之餽赠賙济则不然,那不是一权利义务的关系,而纯属上对下的恩情,所以受者是应该感激拜领的。但既属餽赠,本质上便只当是偶然;经常餽赠,反而构成对受者的侮辱,而有借以自豪之嫌了。所以子思才会不悦,而将缪公的使者赶走也。
至于以常赐养君子又算是什么礼呢?在这时两造间虽也未尝不是君臣的关系,但更着重的却毋宁说是长幼或师弟的关系。幼弟养师长自是份所当然,师长可安然受之,也不必感恩。当然君也就不宜常以君的名义赐之;顶多在第一次行君臣之礼,其后便当使臣下事之,而不以君命赐之才是。如尧之于舜,便是如此,此之谓尊贤养老。
这一章虽然长,但辨析精微,很值得我们仔细参详,并以为自己立身处事的参考。
编自《孟子义理疏解》
编辑排版: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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