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谓戴不胜曰:“子欲子之王之善与?我明告子。有楚大夫于此,欲其子之齐语也,则使齐人傅诸?使楚人傅诸?”
曰:“使齐人傅之。”
曰:“一齐人傅之,众楚人咻(xiū)之,虽日挞(tà)而求其齐也,不可得矣;引而置之庄岳之间数年,虽日挞而求其楚,亦不可得矣。子谓薛居州,善士也,使之居于王所。在于王所者,长幼卑尊,皆薛居州也,王谁与为不善?在王所者,长幼卑尊,皆非薛居州也,王谁与为善?一薛居州,独如宋王何?”
孟子谓戴不胜曰:“子欲子之王之善与?我明告子。有楚大夫于此,欲其子之齐语也,则使齐人傅诸?使楚人傅诸?”
曰:“使齐人傅之。”
曰:“一齐人傅之,众楚人咻(xiū)之,虽日挞(tà)而求其齐也,不可得矣;引而置之庄岳之间数年,虽日挞而求其楚,亦不可得矣。
与,平声。
咻,音休。
○戴不胜,宋臣也。
○齐语,齐人语也。
○傅,教也。
○咻,欢也。
○齐,齐语也。
○庄岳,齐街里名也。
○楚,楚语也。
○此先设譬以晓之也。
子谓薛居州,善士也,使之居于王所。在于王所者,长幼卑尊,皆薛居州也,王谁与为不善?在王所者,长幼卑尊,皆非薛居州也,王谁与为善?一薛居州,独如宋王何?”
长,上声。
○居州,亦宋臣。
○言小人众而君子独,无以成正君之功。
编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孟子谓戴不胜曰:“子欲子之王之善与?我明告子。有楚大夫于此,欲其子之齐语也,则使齐人傅诸?使楚人傅诸?”
曰:“使齐人傅之。”
曰:“一齐人傅之,众楚人咻(xiū)之,虽日挞(tà)而求其齐也,不可得矣;引而置之庄岳之间数年,虽日挞而求其楚,亦不可得矣。
○戴不胜,是宋臣。傅,是教。咻,是喧哗。庄岳,是齐国里名。
○当时宋国之臣戴不胜者,素有志于正君,而未知荐贤为国之道,故孟子告之说:“人臣事君,孰不欲引之于当道。然涵养薰陶,非一日之功,维持匡救非一人之力也。吾观子之事王,岂不欲使王之为善欤?然正君之道,子容有未知者,我明以告子,且将学语一事来比方。假如有楚大夫于此,厌楚语为南蛮鴃舌之陋,而欲使其子学齐国之语,则将使齐人教之乎?抑使楚人教之乎?”戴不胜说:“欲学齐语,必使齐人教之耳。”孟子说:“学齐语而使齐人教之,诚是矣。倘使居荆楚之地,傅之者止一人,而朝夕喧哗咻之者有众楚人,则听闻不专,积习难变,虽日加鞭挞而求其子之齐语,不可得矣。若使引其子而置之齐国,使居庄岳之间,且至数年之久,则所与居者皆齐人,所熟闻者皆齐语,必然化而为齐,虽日加鞭挞而求其子之楚语,亦不可得矣。”由楚大夫教子之事观之,则知人臣之欲正君者,必使直谅多闻之士常接于前,谗谄面谀之言不入于耳,然后可以薰陶德性,变化气质,将日进于善而不自知矣。若小人众而君子独,亦何以成正君之功哉?
子谓薛居州,善士也,使之居于王所。在于王所者,长幼卑尊,皆薛居州也,王谁与为不善?在王所者,长幼卑尊,皆非薛居州也,王谁与为善?一薛居州,独如宋王何?”
○薛居州,是宋之贤臣。长幼卑尊,都是指在朝之臣说。孟子告戴不胜说道:“子知学语者在于精专,则知正君者成于多助,此非一人之力所能办也。今子谓薛居州宋之善士也,荐举于朝,使之居于王所,诚得以人事君之忠矣。然使在王所的群臣长幼卑尊,都似薛居州之贤,则所闻皆善言,所见皆善行,王虽欲为不善,其谁与之为不善乎?如使在王所的群臣长幼卑尊,都不似薛居州之贤,则善言不入于耳,善行不接于目,王虽欲为善,其谁与之为善乎?今尔之所举惟一薛居州,而不如薛居州者甚众,这就是一齐人傅之,众楚人咻之也。吾恐群邪必至于害正,孤忠不能以独立,虽有维持匡救之功,终是一暴十寒而已。即欲引君子于善,其如宋王何哉?”故古之大臣欲正其君者,必集众思,广忠益,使君之左右前后无非正人端士,而后君德可成也。若夫用贤之道,则又在人君之信任勿疑,苟谏不行,言不听,虽善士盈朝,亦何益之有哉?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注释】
(一)戴不胜:是宋国的一位臣子。
(二)傅:动词,教导也。
(三)咻:喧扰。
(四)齐:说齐国话。
(五)庄岳:庄、岳都是里名,是齐国都城中首善之区。
(六)楚:说楚国话。
(七)薛居川:也是宋国的臣子。
(八)善士:善人、好人。
(九)居于王所:处身在王的左右。
(十)王谁与为不善:就是“王与谁为不善”的倒装句。
【疏解】
前章(尽心上27)谈到心害,也就是由心之误认而妄造出的不安全感、被迫害感,或直说为幻影、假相、妄情。这些莫须有的妄情若不用心克治,是会盲目地自相牵引而愈益夸张强化的。所谓“耳目之官不思,则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告子上15)不思便是盲目而无自觉之谓。所以易为一定的模式所限;如耳必限于一定频率内之音波,目必限于一定范围内之光谱,始能发挥作用。当然,如果纯属耳目的感觉作用,这有限也没有什么坏处。但若此有限模式为心所误执,便会由此引生一莫须有的有限感,而引生内心的恐惧不安,为平息此有限不安之感,心乃误以为可以真从耳目之官的无限活动上去求满足。却不知这是不可能的,耳目既本质上属于有限,如何能担负无限量的活动?而当它疲倦时,只会更证明人之有限。于是使人心更恐惧不安了,便更拼命去求。逐形成一恶性的循环,这便称为“物交物则引之”。意即外在有限之物与内心的恐惧之感(亦是一种物)互相催迫,遂相引而愈陷于盲目的流转。此盲目的活动愈演愈烈,内心的障蔽也累积而愈厚。这时纵有良心偶然的觉醒,也如牛山之木之无补于旦旦之伐了。这时,这心中厚厚的障蔽便投射为环境的恶劣。因此,当我们说恶劣的环境会使人陷溺之时,其实同时也是指人心中的障蔽,已厚得使人的良心无法作其生活之主了。这便是人之堕落,已到了最悲惨的地步。
在这一章中,孟子显然对宋王持如此悲观的看法。他用人学说方言的例子来比喻宋王所处环境之恶劣,是区区薛居州一善士之力所无法平衡的。也等于是说,宋王良心之迷失已极甚,生命之障蔽已极厚。若想拯救,须得从根本处作起,而早已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枝节工夫所能为力了。
这根本工夫是什么?就是当事人自己良心的猛省;否则,单想靠外力的教导,无论如何力量都是太微弱,而不足以透入此虚假生命的重围,挈其真心以出的。
编自《孟子义理疏解》
编辑排版: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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