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注疏之 宪问第十四 第36章|总第368章

或曰:“以德报怨,何如?”
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或曰:“以德报怨,何如?”

或人所称,今见老子书。

德,谓恩惠也。

 

子曰:“何以报德?

言于其所怨,既以德报之矣;则人之有德于我者,又将何以报之乎?

 

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于其所怨者,爱憎取舍,一以至公而无私,所谓直也。于其所德者,则必以德报之,不可忘也。

或人之言,可谓厚矣。然以圣人之言观之,则见其出于有意之私,而怨德之报皆不得其平也。必如夫子之言,然后二者之报各得其所。然怨有不雠,而德无不报,则又未尝不厚也。此章之言,明白简约,而其指意曲折反复。如造化之简易易知,而微妙无穷,学者所宜详玩也。

 

编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或人问于孔子说“人惟恩怨之心太明,故忠厚风日薄。若于人之有仇怨于我者,我皆忘其怨,而惟以恩德报之,何如?”孔子说:“酬恩报怨,也是人道之常;称物平施,乃为事理之当,人之有怨于我者,既以德报之,则人之有德于我者,又将何以报之?此于情理乖谬甚矣。必也于人之有怨于我者,我则不计其怨,而爱憎取舍,一惟以直道处之。使其人之可爱可取欤,我固不以私怨而昧其与善之公心,使其人之当恶当弃也,我亦不避私嫌而废夫除恶之公典,这是以直报怨,若于人之有德于我者,则必以德酬之,大而捐躯以图报,小而一饭之不忘。虽其中有委曲用情,屈法从厚者,若于直道有背,而揆之天理人情,固亦未为过也。这是以德报德,如是而施报之间,庶为得其平乎。”

夫观或人之言,非不近厚,而反不得其平;圣人之论,既得其平,而亦未尝不厚。诚权衡万事者之准也。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以德报怨:此四字见《老子》书。《论语》二十篇,无及老子其人其书者,有之,惟此四字,可破后世相传孔子学于老聘之浮说。殆是当时有此语,后为《老子》书者有取焉,非或人引《老子》书为问。

○何以报德:以德报怨,若为忠厚,然教人以伪,又导人于忍,否则将使人流于浮薄。既以德报所怨,则人之有德于我者,又将何以为报?岂怨亲平等,我心一无分别于其间。此非大伪,即是至忍,否则是浮薄无性情之真。

○以直报怨:直者直道,公平无私。我虽于彼有私怨,我以公平之直道报之,不因怨而加刻,亦不因怨而反有所加厚,是即直。君子无所往而不以直道行,何为于所怨者而特曲加以私厚?

○以德报德:人之有德于我,我必以德报之,亦即直道也。然德不论厚薄,“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若计较厚薄以为报,是非以德报德,乃以利偿利矣。此又小人之至私至薄,非所谓报德。

本章之言,明白简约,而其指意曲折反复,如造化自然之简易而易知,又复微妙而难穷,其要乃在我之一心。我能直心而行,以至于斟酌尽善,情理兼到,而至于无所用心焉。此真学者所当深玩。

 

【白话试译】

或人问道:“以德报怨,如何呀?”先生说:“那么又如何报德呢?不如有怨以直报,有德以德报。”

 

编自:钱穆《论语新解》

【注释】

:有“回报”或“对待”的意思。

:有怨仇的人。

:指“正直”的态度。

 

【疏解】

有人向孔子提出一个问题:“用恩德的态度去对待对我们有怨仇的人,这样做怎么样?”孔子不以为然的反问:“既然用恩德的态度去对待对我们有怨仇的人,还能用什么态度去回报对我们有恩德的人呢?”孔子在此提出一个原则:“以正直去对待怨仇,以恩德去回报恩德。”

君子爱人以德,然不是不问是非,当人家对我们好的时候,我们也应当对别人好,这就是“以德报德”。人家对我们不好,我们就当以正直的态度对待他,倘若我们用对待好人的态度去对待坏人,就显得我们恩怨不明,善恶不分。这样的话,对好人对有恩于我们的人,就是不公平,同时对坏人,对有怨于我们的人,就是纵容。爱人以德,就得恩怨分明,使好人得到应有的报偿,使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孔子在另章云:“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子路18)这是孔子回答叶公的话,叶公称道在他乡里有一个正直的人,他的父亲偷羊,做儿子的他却出来作证告发。孔子说在我们那里的乡里,正直的人所表现的,跟你们不大一样。我们那儿,是父亲为儿子隐藏,正直就在父子为对方隐藏中表现出来。

这一章很受当代人的误解与批评,以为儒家的道德观是违反法治精神的。朱熹注此章云:“父子相隐,天理人情之至也,故不求为直,而直在其中。”天理就在父子亲情中表现,悖离了父子亲情,就没有天理,哪里还有法治可言。一般说来,所谓的国法不离人情,人情不是指人际关系或利害关系,而是指亲情伦常,法律的基础在人性,人性是“人之生也直”(雍也19)且“质直而好义”(颜渊20),此人性的正直就表现在义的判断上。义的是非由仁心发,衡诸外境而定。“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为政21)故父子兄弟的亲情,是仁心显发最直接的对象,正直就是义,父子相互隐藏是亲情仁心不容已的自觉要求,故就是义的表现,也是直的表现。“其父攘羊,而子证之”的直,是“好直不好学,其敝也绞”(阳货7)与“直而无礼则绞”(泰伯2)的“绞”,学就是学礼,而礼的通路是通过义的判断而开的,不好学而无礼,义的表达不恰当,正直的表现,不免有敝,而过于急切了。

儒家的“直”,就是“义”,父子相隐,是出乎亲情的自然,若儿子揭发父亲,竟谓之“大义灭亲”,是不合儒学义理的。以直报怨,是客观是非的公道,以德报德,则是吾心自觉的回报。如是言之,“以德报怨”反而不切实情,不免是非不明,恩怨不分了,故为孔子所不取。

 

注:以上选自《论语义理疏解》(台湾鹅湖出版社印行)之主题六【文化的抟造】(王邦雄)第十二条

编辑排版:澤之/其嘉

录入校对:澤之/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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