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第七章 【原文+注音+各家注疏】

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fènzhì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hàoyào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此谓修身在正其心。

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fènzhì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hàoyào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

程子曰:“身有之身当作心。”

○忿,弗粉反。

○懥,敕值反。

○好、乐,并去声。

○忿懥,怒也。

盖是四者,皆心之用,而人所不能无者。然一有之而不能察,则欲动情胜,而其用之所行,或不能不失其正矣。

 

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

心有不存,则无以检其身,是以君子必察乎此而敬以直之,然后此心常存而身无不修也。

 

此谓修身在正其心。

上传之七章。释正心修身。此亦承上章以起下章。盖意诚则真无恶而实有善矣,所以能存是心以检其身。然或但知诚意,而不能密察此心之存否,则又无以直内而修身也。自此以下,并以旧文为正。

 

编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

这一章是解释经文正心修身的说话。

身有的身字,当作心字。

○忿懥,是心里恼怒。

○恐惧,是心里畏怕。

○好乐,是心里喜好。

○忧患,是心里愁虑。

○有所,是有那一件事在心里执着,如不当怒而怒,或虽当怒,却又怒的过了,着这一件恼怒的事横在胸中,便是有所忿懥。下面三句,都是此意。

曾子说:“经文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盖言心是一身的主宰,而心体至虚,原着不得一物,一有所着,则心即为所累,而不得其正,着在怒的一边,而有所念懥,则心为忿懥所累,而不得其正矣。着在畏的一边,而有所恐惧,则心为恐惧所累,而不得其正矣。着在喜的一边而有所好乐,则心为好乐所累,而不得其正矣。着在忧的一边,而有所忧患,则心为忧患所累,而不得其正矣。”

盖忿懥、恐惧、好乐、忧患,乃心之用,人情之所不能免也。但四者在人,本有当然之则,若能随事顺应,而各中其则,事已即化,而不留于中,则心之本体,湛然常虚,如明镜一般,何累之有?唯其欲动情胜,或发之过当,而留滞于中,如明镜上着了尘垢一般,由是虚灵之体为其所累,而不得其正矣。心不能正,而欲身之修岂可得乎?下文视听饮食之失其职,便是身不修处。

 

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

承上文说,人心为一身之主,必心君泰然而后众体从令,各得其职,若有所忿懥、恐惧、好乐、忧患,则这心便被那一件事牵引去了,不在里面。心既不在,则眼虽看着,也如不见,耳虽听着,也如不闻,口内虽吃着饮食,也不晓得是什么滋味。盖目之于视,耳之于听,口之于味,皆吾身之用,而所以视,所以听,所以知味者,皆心也。故心不在,而众体皆失其职矣。这是心不能正,身便不修如此。

 

此谓修身在正其心。

这是结上文两节的意思,说人心有所忿懥、恐惧、好乐、忧患而不得其正,则虽视听食味至切近处,尚不能辨,况于出入起居、应事接物之际,岂能得其理乎?可见心为一身之主,不能正心者,必不可以修身也。经文所谓“欲修其身,先正其心”者,意盖如此。君子诚能静而存养,动而省察,务使此心湛然虚明,随事顺应,而喜怒忧惧,各中其则,则心正身修,而家国天下,皆从而理矣。岂特视听食味之间,能得其正而已哉。

上传之七章,释正心修身。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注释】

○身,朱子采纳程伊川的说法,认为这“身”字当作“心”。衡诸“大学”全篇的文脉,只有说“正心”的,却未见有说“正身”的。故此,程子、朱子的校改,实有相当坚强的理据。但有许多学者却以为不必改“身”为“心”。兹引数说,以资比照。

宋代张九成:心之正体,无忿懥、恐惧、好乐、忧患也;其所以为之者皆血气也。此所以言身而不言心。读身如字(大学说)

宋代四明李元白:“始焉心足以制其身,今也身反以戕其心,故经不曰心有所忿懥,而特絜其身以言之。”(卫湜《礼记集说》引)

明代李贽:“身不必作心字,首节见身之有关于心,次节见心之有关于身,末节故意以‘此谓修身在正其心’结之。字字极有条理,何故反晦蚀之。”(四书评)

清代李光地:“身有之身,仍当依旧本。盖忿懥之类,以心之发乎身者言也;苟有失正之时,则其身之容貌、辞气、颜色,亦因之不得其正矣。本文正字因心之义以说身也。”(古本说)

这几种说法虽亦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但为了使诠释前后一致,这句我们仍将采取朱子之说。(朱子之说见本章“疏解”)

○忿,意愤;懥,音志;都是愤怒的意思。

○有所好乐,好,音号;乐,音跃;都是喜爱的意思。

○心不在焉,意即心不存于此,所谓不存、不在,并非消亡之意,而是指心于此不在其主宰之正位。

 

【疏解】

朱子认为这一章是解释正心和修身的,承上一章诚意之说,开下一章修身齐家之论,所以定为传之第七章。

大学之条目,可分成三节:格物、致知是明其理,诚意、正心、修身是体其理,齐家、治国、平天下是推其理。诚意、正心、修身同属一节,其关系之密切可知,正因为如此,三者之分别便不容易觉察;“意既诚,心是否就正?”,乃由此引生的最常见的问题。欲解决这问题,先看看心何以不得其正。“有所忿懥”、“有所恐惧”、“有所好乐”、“有所忧患”是使心不得其正的原因;所谓忿懥、恐惧、好乐、忧患都是“情”。情与意同样都是心之发动处,但情只是心之发动,而意却有主向,如:好恶是情,好好色、恶恶臭是意。换一种方式来说,意是自觉地为行为立定方向,情是面临特定的事物或情况时所直接流露者,常是不自觉的,虽然并非行为之直接发动者,对行为却有极大的影响力。情既是心之所发,自然是不能没有的;人若不能无情,则心之不得其正,显然不是由于有情,否则心便不可能得其正。那麽,心何以会不得其正呢?朱子认为关键在于“有所”二字。这裹所谓“有所”,实意指有所固滞的意思。情应物而起,假如物来而情起,事过而情迁,心便能无所偏执固滞,光明澄澈地显发,而居于主宰一身之正位;这也可说是情之发而皆中节。反之,假如物来而情起,事过而情留,心有所偏执固滞,为之昏暗不明,以至无法居于主宰一身之正位;这可说是情之发而不中节。心若有所执滞而不得其主宰之正位,则意虽诚,意虽为我们的行为立定为善去恶的方向,这意向亦将无法体现于行为之中。故此,意既诚之后,并不意味着心自正了;欲心正,还得检点存养,使心光明澄澈地显发,然后能了无固滞,物来而顺应,廓然而大公,而得其主宰之正位。

然而,心本来就是光明的,本来就是正的;所谓不正,只是不能操存,致为私意激情所蔽。故此,存养此心,使此心炯然通明,得其主宰之正位而无不在,则四肢五官莫不听命,而动静周旋亦莫不中礼。反之,如存养不及,则为忿懥等激情所牵引,不能作主,自然无法照管其身,以至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由心之不得其正之弊,可见不正其心,则身亦不可得而修。

 

编自:岑溢成《大学义理疏解》(台湾鹅湖出版社)

岑溢成教授,一九五二年生,原居香港,大学时负笈台湾,毕业于台湾师范大学国文系。一九八四年获香港新亚研究所博士。在台、港两地,先后受教于唐君毅牟宗三、徐复观、刘述先、戴琏璋等名师。一九七五年,与曾昭旭、王邦雄、杨祖汉等师友,共同创办《鹅湖月刊》。一九八六年,获聘至台湾中央大学国文系任教。

先生学术横跨中西,于先秦儒学、两汉经学、魏晋玄学、隋唐佛学、宋明理学、清代考据学、训诂学、因明学、历代文学理论、分析哲学等领域,皆有精湛之见。

 

编辑排版:其嘉

 


【四书导引】

古本《大学》(原文+诵读音频+注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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