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注疏之 乡党第十 第08章|总第243章

食(sì)不厌精,脍(kuài)不厌细。食饐(sì yì)而餲(ài),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xiù)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sì)气。惟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fǔ),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食不语,寝不言。虽疏食(sì)菜羹,瓜祭,必齐(zhāi)如也。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食,音嗣。

○食,饭也。

○精,凿也。

牛羊与鱼之腥,聂而切之为脍。食精则能养人,脍粗则能害人。

○不厌,言以是为善,非谓必欲如是也。

 

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

○食饐食,音嗣。饐,于冀反。餲,乌迈反。饪,而甚反。

○饐,饭伤热湿也。

○餲,味变也。

鱼烂曰

肉腐曰

○色恶臭恶,未败而色臭变也。

○饪,烹调生熟之节也。

○不时,五谷不成,果实未熟之类。

此数者皆足以伤人,故不食。

 

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

割肉不方正者不食,造次不离于正也。

汉陆续之母,切肉未尝不方,断葱以寸为度,盖其质美,与此暗合也。

食肉用酱,各有所宜,不得则不食,恶其不备也。

此二者,无害于人,但不以嗜味而苟食耳。

 

肉虽多,不使胜食气。惟酒无量,不及乱。

○食,音嗣。量,去声。

食以谷为主,故不使肉胜食气。

酒以为人合欢,故不为量,但以醉为节而不及乱耳。

程子曰:“不及乱者,非惟不使乱志,虽血气亦不可使乱,但浃洽而已可也。”

 

沽酒市脯不食。

○沽、市,皆买也。

恐不精洁,或伤人也。与不尝康子之药同意。

 

不撤姜食。

○姜,通神明,去秽恶,故不撤。

 

不多食。

适可而止,无贪心也。

 

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

助祭于公,所得胙肉,归即颁赐。不俟经宿者,不留神惠也。家之祭肉,则不过三日,皆以分赐。盖过三日,则肉必败,而人不食之,是亵鬼神之余也。但比君所赐胙,可少缓耳。

 

食不语,寝不言。

答述曰

自言曰

范氏曰:“圣人存心不他,当食而食,当寝而寝,言语非其时也。”

杨氏曰:“肺为气主而声出焉,寝食则气窒而不通,语言恐伤之也。”亦通。

 

虽疏食菜羹,瓜祭,必齐如也。

○食,音嗣。

陆氏曰:“鲁论瓜作必。”

古人饮食,每种各出少许,置之豆间之地,以祭先代始为饮食之人,不忘本也。

○齐,严敬貌。

孔子虽薄物必祭,其祭必敬,圣人之诚也。此一节,记孔子饮食之节。

谢氏曰:“圣人饮食如此,非极口腹之欲,盖养气体,不以伤生,当如此。然圣人之所不食,穷口腹者或反食之,欲心胜而不暇择也。”

 

编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这一章是记孔子饮食之节。

○食是饭。

米,舂的熟叫精。

○脍是鱼肉之细切者。

门人记说:吾夫子日用饮食,虽未尝必求精美,然于饭则不厌其精,于脍则不厌其细。盖食精脍细皆足以养人,故不嫌于过也。

 

食饐而餲 ,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

饭伤于热湿叫做饐。

餲是味变。

○馁是烂。

○败是腐。

○色恶、臭恶是颜色气味变动者。

○饪是烹调生熟之节。

不时是五谷果实不该成熟之时。

夫子与饭,若伤于热湿而味变者,鱼馁烂而肉腐败者,则不食。物虽未败而颜色已变者亦不食。气味已变者亦不食。失其烹调生熟之节者不食。五谷果实之类尚未成熟,气味不全者不食。

盖以上数者,食之皆足以伤生,故夫子谨之。

 

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惟酒无量,不及乱。

○割是切肉。

○量是限量。

○乱是醉乱。

夫子食肉必须方正。若割切不方正者,则不食之。凡食物用酱各有所宜,若不得其酱者,则不食之。至于肉虽多,然不使之胜乎食气,盖食以谷为主,以肉为辅,若肉胜食气,则滋味太厚,反失养生之道,故必节之而不多也。有事而饮酒,则不为限量,但取其浃洽而已,而不至于醉乱。

盖酒虽为人合欢,若饮之太多,则既能昏性而丧德,又能致疾而伤生,故必节之而不过也。

 

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

○沽、市都是买。

○脯是干肉。

门人又记:夫子于沽来之酒、市买之脯恐不精洁,或至伤人,故皆不食。惟姜能通神明,去秽恶,故每食常设,未尝撤去,然适可而止,亦未尝多食也。

 

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

夫子当助祭于公庭,所得的胙肉,即以颁赐,不待经宿。盖重神惠,而尊君赐,故不敢迟。至于家之祭肉,虽可以少缓,未能当日分赐,然亦不过三日,皆以颁之于人。若过三日,则肉败而人不食之。是亵神之余矣,故亦不久留矣。

 

食不语,寝不言。虽疏食菜羹,必祭,必斋如也。

○语是答述。

○言是自言。

○疏是粗。

○祭是当食之时,每品各出少许,置之豆间之地,以祭先代始为饮食之人,盖古礼也。

○斋如,是严敬的模样。

夫子当食之时,不与人语。盖人喉中有食,气二管。食管以纳饮食,气管以出声音。当食而语,则气管为食所碍,或致哽咽之患,故慎之也。当寝之时,不自发言,盖人脏腑虚悬,然后声气之发,出而无窒。当寝而言,或致损气,故亦慎之也。其食也,虽是粗饭菜汤,亦必每种各出少许,以祭先代始为饮食之人。其祭虽小,亦必斋如其严敬,有若神明在上者焉。这都是圣人饮食之节,无不中礼者如此,盖不止于养身,而亦所以养德。学者能随事而体察焉,固莫非道之所在也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饭也。牛羊鱼肉细切曰脍。厌,餍足义。不厌,不饱食也。孔子曰:“疏食饮水,乐在其中。”又曰:“士耻恶食,不足与议。”不因食脍之精细而特饱食。或说:食精则能养人,脍粗则能害人,故食脍不厌精细,谓以精细为善。今不从。

○饐而餲:饐,食伤湿,馊臭也。餲,犹郁蒸之暍,食因久郁而味变。

○鱼馁而肉败:鱼烂日馁,肉腐日败。

○色恶:食失常色。

○臭恶:变味也。

○失饪:饪,烹调生熟之节。

○不时:物非其时者不食。或说:食有常时。古人大夫以下,食惟朝夕二时。

○割不正:古者先以割肉载于俎,食时自切之,略如今西餐法。其割截皆有一定,不正,谓不合割之常度。孔子以其失礼,故不食。汉以后既割之,又切之,始加烹调,非古制矣。或说:切肉不方不食,今不从。

○不得其酱:食肉用酱,各有所宜,如鱼脍用芥酱之类,亦如今之西餐法。不得其酱,谓设酱不以所宜,与割不正皆以背礼故不食。

○不使胜食气:食,音嗣,饭也。食肉多于饭气,则伤人。古食礼,牛羊鱼豕肠胃之肉皆盛于俎,醯醢之酱调味者盛于豆,正馔之外又设加馔,肉品特多,黍稷稻粱则设于簋,进食不宜偏胜。一说:气当读作饩,食饩犹云饭料。《说文》,“气”作“既”,“小食也”。今皆不从。

○惟酒无量,不及乱:酒无限量,随己所能饮,以不及醉乱为度。

○沽酒市脯不食:《诗》曰:“无酒酤我。”一宿之酒曰酤,沽与酤通。酒经一宿,非美者,亦可谓尚未成酒,故不食。脯,干肉。不自作而买于市,则不知何物之肉,故亦不食。酒当言饮,云不食,因脯并言也。

○不撤姜食:撤,去义。食事既毕,诸食皆撤,而姜之在豆者独留,因姜有辛味而不熏,可以却倦,故不撤。今饭后进茶或咖啡,古昔无之,故独留姜。

○不多食:此三字单承上姜食言。姜虽不撤,亦不多食。或说:自此以上,皆蒙“齐必变食”来,平常不必然。今不从。凡前所举,似不必齐时始然。后人于割不正不食,沽酒市脯不食之类,皆以昧于古今之变而不得其解,故疑为承斋事言之。

○祭于公,不宿肉:谓助祭于君。凡助祭皆得赐肉,凡杀牲皆于临祭之日清晨行事。独天子诸侯之祭,其明日又再祭,谓之绎祭。绎祭毕始颁赐,则胙肉之来或已三日,不可再宿,故颁到即以分赐。

○祭肉不出三日:此谓家祭之肉,皆于三日内颁赐,过此,肉或败,故不食。

○食不语,寝不言:此处语言二字通用,谓食寝时不言语。

○虽疏食菜羹瓜,祭,必齐如:疏食,粗食。古人以稗食为粗食。菜羹,以菜和米屑为羹。瓜,北方常用。有生食,有熟食。瓜字或本作必。古人临食,每品各出少许,置笾豆之间,以祭先代始为饮食之人,所以报功,不忘本。谓虽疏食菜羹瓜类,以祭则必斋如也。当孔子时,非贵品或不祭,而孔子临食,虽菲薄亦必祭,又必致其肃敬之容。齐,严敬貌。(齐,繁体为齑,用于“严敬貌”意时同齑(斋)。——编者注)

此一节记孔子饮食之节。

 

【白话试译】

吃饭不因饭米精便多吃了。食肉不因脍的细便多食了。饭食因湿伤变味,鱼烂了,肉腐了,都不吃。色变了,也不吃。味变了,也不吃。煮的生熟失度,也不吃。不当时的不吃。割的不照正规的不吃。调味之品不合适的不吃。案上肉品虽多,不使吃的分量胜过了五谷。只有酒,不加限制,不及醉而止。只做得一夜的酒,外面街市上卖的肉脯,都不吃。吃完了,姜碟仍留着不撤,但亦不多吃。若赴公家助祭,所得祭肉不过夜,便分颁于人了。自己家里的祭肉,不出三天,也必吃完分完,过了三天,便不吃了。食时寝时都不言语。即使是粗饭,菜汤,瓜类,临食前也必祭,而且必其貌肃恭,有敬意。

 

编自:钱穆《论语新解》

编辑排版:澤之/其嘉

录入校对:澤之/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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