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注疏之<告子章句上>第16章

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

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

乐,音洛。

○天爵者,德义可尊,自然之贵也。

 

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

○修其天爵,以为吾分之所当然者耳。

○人爵从之,盖不待求之而自至也。

 

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

要,音邀。

○要,求也。

修天爵以要人爵,其心固已惑矣;得人爵而弃天爵,则其惑又甚焉,终必幷其所得之人爵而亡之也。

 

编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

孟子见当时重势位而轻道德,因发此说:“人皆知爵位之为尊,而不知吾身之可尊者,不独在爵位也。有性分之尊,为天所与,而予夺不系于人,称之为天爵者焉。有势分之尊,为人所与,而得失难必于已,称之为人爵者焉。如何谓之天爵?心之慈爱为仁,裁制为义,不欺为忠,无妄为信,备此四德于身,而爱乐之有常,欣慕之无厌,这是维皇降衷之理。天然固有之良,虽大行不可得加,穷居不可得损者,乃所谓天爵也。如何又谓之人爵?九命而为公,六命而为卿,三命而为大夫,列此爵命于朝,而得之者贵,失之者贱,这是人主驭世之权,朝廷命官之典。人可得而予之,亦可得而夺之者,乃所谓人爵也。”爵有天人之异如此,人岂可徒慕在外之荣,而不知反求诸身乎?

 

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

孟子承上文说:“爵位虽有天人之分,而得失则有相因之理。古之人有见于道德为重,其反已自修,惟知有仁义忠信之理,可爱可求而已,何必于人爵乎。然而道德既崇,名誉自著,公卿大夫之爵,有不求而自至者焉,此人爵,从天爵而两得者也。今之人则不然,其始初亦知天爵之可修也。但其意非为道德,不过假此以要声名,求富贵,为得人爵之地耳。及至人爵既得,志意已满,遂以天爵为无用而弃之,而不知仁义忠信为何物矣。夫假天爵以要人爵,是不知天爵之为尊,其心固已惑矣。既得人爵而弃天爵,又不知人爵之当保,则惑之甚者也。盖人爵之可要,徒以有此天爵耳。天爵既弃,名实俱亏,终必并其所得之人爵,两失而不能保矣,岂非惑之甚哉。于此见天爵之与人爵,得则俱得,失则俱失者也。而天爵非人爵,无以弘济世之用,人爵非天爵,无以彰命德之公,是以为士者,道不虚尊,贵于经世,为人主者,官不虚设,务在任贤。”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编辑排版: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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