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注疏之 子张第十九 第18章|总第489章

曾子曰:“吾闻诸夫子:‘孟庄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

○孟庄子,鲁大夫,名速。

其父献子,名蔑。献子有贤德,而庄子能用其臣,守其政。故其它孝行虽有可称,而皆不若此事之为难。

 

编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孟庄子名速,是鲁大夫,当时人皆称其有孝行。

曾子说:“我闻诸夫子说:孟庄子之孝也,其他生事尽礼,死事尽哀,虽足为孝,然犹可能也,惟是那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这两件,乃是人所难能。”

盖庄子之父献子贤而相鲁,其所用之臣乃贤臣,所行之政乃善政,固皆可以不改,但献子既没,庄子得以自专,苟非卓然欲继父志而为善,则其臣与政必有与已相违拂者,焉能不改乎?庄子则以亲之心为心,略无适己自便之意。其于臣也,父用之,吾亦承而用之;其于政也,父行之,吾亦踵而行之,终身遵守,无少更变。是盖志在立身行道,世济其美,以显亲扬名,乃孝之大者。非但不忍死其亲而已,岂人所易及者哉?所以说难能也。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孟庄子:鲁大夫仲孙速,其父献子,名蔑,有贤德。

按:《学而》篇,“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当与此章参读。宋儒惩于绍述之事,说三年章与此章,特有烦言。然孔子所言,本不以概凡事,如禹改鯀道,未闻儒者谓之不孝,若必执一废百,则孔子不复有“可与立,未可与权”之教矣。学者其审思之。又本章特称孟庄子为难能,在当时必有所以为难能之具体事实,今亦无可确考,此等处以不深论为是。

 

【白话试译】

曾子说:“我听先生说过:‘孟庄子之孝,其他还是可能的,只有没有改换了他父亲所用之人及所行之政,是难能的。’”

 

编自:钱穆《论语新解》

编辑排版:澤之/其嘉

录入校对:澤之/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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