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注疏之 里仁第四 第23章|总第89章

子曰:“以约失之者,鲜(xiǎn)矣。”

○鲜,上声。

谢氏曰:“不侈然以自放之谓约。”

尹氏曰:“凡事约则鲜失,非止谓俭约也。”

 

编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约,是收敛不放肆的意思。

○鲜,是少。

孔子说:“凡人立身行己,但是心里放肆,则其所行必有过差。若能收敛省约,件件都守着规矩,岂有差失。如在身心上省约,不为逸乐,非礼之事便不至于丧志而败德;如在用度上省约,不为奢侈无益之费,便不至于伤财而害民,过失断然少矣。”

这约之一字最宜详玩。盖人情才放肆,则日就旷荡;自检束,则日就规矩。故成汤制事制心,只是一个懋敬;(编注:懋,mào,勤奋努力)太甲败度败礼,只是一个纵欲。圣哲狂愚之判,实系于此,可不慎哉!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约,检束义。收敛,不放纵。着实,不浮泛。凡谨言慎行皆是约。处财用为俭约。从事学问事业为守约。鲜,少也。人能以约自守,则所失自少矣。

 

【白话试译】

先生说:“由检约而差失的很少了。”

 

编自:钱穆《论语新解》

编辑排版:澤之/其嘉

录入校对:澤之/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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