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饥者甘食,渴者甘饮,是未得饮食之正也,饥渴害之也。岂惟口腹有饥渴之害?人心亦皆有害。人能无以饥渴之害为(wéi)心害,则不及人不为(wéi)忧矣。”
孟子曰:“饥者甘食,渴者甘饮,是未得饮食之正也,饥渴害之也。岂惟口腹有饥渴之害?人心亦皆有害。
○口腹为饥渴所害,故于饮食不暇择,而失其正味;人心为贫贱所害,故于富贵不暇择,而失其正理。
人能无以饥渴之害为(wéi)心害,则不及人不为(wéi)忧矣。”
○人能不以贫贱之故而动其心,则过人远矣。
编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孟子曰:“饥者甘食,渴者甘饮,是未得饮食之正也,饥渴害之也。岂惟口腹有饥渴之害?人心亦皆有害。
○甘,是嗜好的意思。
○孟子见世之厌贫贱而慕富贵者,往往陷溺其心,故借口腹以明心者,说道:“饮食于人,本有正味也。惟是饥者得食,食虽不甘,亦将以为甘美,而贪食之不已。渴者得饮,饮虽不甘,亦将以为甘美,而嗜饮之无厌。是岂可甘而甘,能得饮食之正味乎?良由口腹,为饥渴所迫,而急于饮食,故精粗美恶,皆有所不暇择,而因失其正味耳。则饥渴为之害也,岂惟口腹有饥渴之害哉?人心有正理,犹饮食有正味也。惟以贫贱之故,摇乱其心。则富有所不当得者,亦将贪之以为利;贵所不当得者,亦将贪之以为荣,不暇决择,而失其正理。亦犹饥渴之甘于饮食,不复知有正味也。心志之有害,何以异于口体之有害哉?”
人能无以饥渴之害为(wéi)心害,则不及人不为(wéi)忧矣。”
○承上文说:“贫贱之害心,无异于饥渴之害口腹。可见贫贱者,人心之饥渴也。以贫贱而动心,是以饥渴之害为心害也。有人于此能以道而御情,以理而制欲。时乎贫也,安于处约,不贪慕于利禄,而为欲富之图;时乎贱也,安于困穷,不徼幸于荣名,而为欲贵之计。虽有饥渴之忧,而不能为吾心之害。是其识见高明,超然于流俗之外;持守坚定,挺然于豪杰之中。希圣希贤,有不难致者,尚何以不及人为可忧哉?”世之充诎于富贵,陨获于贫贱者,是自丧其理义之心,而甘为人下也。学者宜深以为戒焉。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注释】
(一)甘食:以食为甘。
(二)不及人不为忧:不以不及人为忧也。
【疏解】
前章谈到人的本心会被烟雾迷障,但这迷障本心的烟雾却正就是人心自己所为的非礼之行。但人为什么会作那非礼之行呢?若一定要解释,岂不也只能说是由于良心被遮蔽而迷失吗?若然,则孰为因孰为果?便要陷入无穷后退的循环论证之中了。儒家在这里并不这样将因果两端对立平铺地看,而将“良心自己不思”与“为非礼之行所蔽”二者看作是同一事的两面。它们谁也不是谁的因或果,而是同时成立的。当心不思,即呈现为非礼之行,亦即显示心之被迷蔽。只是在解释这一具体事件时,不得不分就不同的两面而采取不同的说法而已。在前四章,是专就心自己不思、不用、不操、不养而立说,这一章则就心被遮蔽、被害而立说。实则二者是一事的两面,这是特别须要再三提醒的。
那么心是如何被害的呢?孟子在这里用人人都有的饮食经验来比喻。人在平常之时,其饮食自然都有口味上的好恶,而且这好恶虽也各有其个别之差异,但大致上同类的生物总都是差不多的。猫都吃鱼,狗都啃骨头,人的口味自也小异大同,这大同便称为“正”。但这是指平常而言,人若到了饿极渴极之时,便管不了那么多了。只要能下咽填饱肚子,便都是美食。其实那真是他爱吃的吗?当然不是,他只是为飢渴所迫罢了。此之谓飢渴之害。
而人心也是一样,当在正常之时,也就是没有生存威胁之时,其实是凡人都自然愿意真挚诚实,愿意去关怀他人的;也就是说,他心中仁义的本性本愿是自然流露的。但如果在非常之时,也就是当他感受到生命受威胁之时,便也就管不了那么多了。只要能保护自己,便什么事都会去干,包括他平时痛恨鄙夷的事。此之谓“不择手段”。其实那真是他愿干的吗?当然不是,他只是为不安全感所迫罢了,此之谓心害。
只是,肉身的飢渴可以是客观的事实,因此人之飢不择食也是件莫可奈何的事。但心也如肉身一样吗?这就不然了。人的心并不是一有限的存在,以致不得不受到客观条件的左右,人的心其本性就是自由无限的,又有谁能迫害他呢?人在精神上所以会萌生一种有限感、不安全感、被迫害感,其实是一种误认。而这误认的发生,就在于人心不能厘清他心灵的我与肉身的我的不同,而轻率把肉身所受到的客观限制不当地类比到心灵的存在上来了。遂误执肉身之我为我,迳将肉身所受的威胁视为心灵所受的威胁,逐为保其心灵的自由而无奈地不择手段。却不知这完全是不必要的,这其实只是心灵受形体飢渴的印象所蔽,当然也就是由于心自己的不思。
举例来说,如人赚的钱不如别人多,名气不如别人大,许多人就因此惶惶然不可终日。其实这害到我们什么了呢?而人之所以会感到压迫,只因在这里形成一种有限感。但有限感原是肉身层面的事,不是心灵层面的事。这有限感只有在飢渴时、受冻时、被烈日蒸晒时或者生病受伤时才该有的。而心灵何须有呢?又那该在名利权位不如人时有呢?不该有不须有而有,便是人心的错认与受蔽。所以孟子说:人若能够不将由飢渴而来的肉身有限感误转为心灵上的有限感,便不会产生心害,心便仍是舒畅刚健,自信自安。这时虽在名利权位、学识容貌上容有不及别人之处,也是不会构成他内心的忧疑恐惧,以至于不择手段来求自卫的。
由此我们可以结论说,人之不择手段地为恶,其实都不是他真心愿意去作的。他所以作全是由于被迫,被什么所迫?无非是被心中的幻影假相所迫。这幻影假相就是由心自己不思而妄造的,而这些幻影也就是蒙蔽良心的迷障或说心害。
编自《孟子义理疏解》
编辑排版: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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