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qiǎng)恕而行,求仁莫近焉。”
孟子曰:“万物皆备于我矣。
○此言理之本然也。大则君臣父子,小则事物细微,其当然之理,无一不具于性分之内也。
反身而诚,乐莫大焉。
乐,音洛。
○诚,实也。
○言反诸身,而所备之理,皆如恶恶臭、好好色之实然,则其行之不待勉强而无不利矣,其为乐孰大于是。
强(qiǎng)恕而行,求仁莫近焉。”
强,上声。
○强,勉强也。
○恕,推己以及人也。
○反身而诚则仁矣,其有未诚,则是犹有私意之隔,而理未纯也。故当凡事勉强,推己及人,庶几心公理得而仁不远也。
○此章言万物之理具于吾身,体之而实,则道在我而乐有馀;行之以恕,则私不容而仁可得。
编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孟子曰:“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
○这是孟子勉尽人性的意思,说道:“人生天地之间,以形自视若甚微,以道自视则甚大。盖天下之物,万有不齐,虽纷然其至迹矣。然物不能外于理,理不能外于心。大而君臣父子,即吾性之统体。小而事物细微,即吾性之散殊,无一物无当然之理,则无一物不具于性分之内,浑然完备,森然包罗,何尝有分毫之欠缺乎?人惟不能反求其理,斯无以兼体诸身耳。苟反之于身,于吾所性之理,心诚好之,无一念不极其真纯。身诚体之,无一事或待于勉强,如此,则理与心融,心与理浃,天全而性得,怡然有顺适之休矣。其乐孰有大于此者乎?”
强(qiǎng)恕而行,求仁莫近焉。”
○承上文说:“人能反身而诚,则天理浑全而仁矣。苟或未诚,是犹有私意间隔,而天理尚未纯也。必勉加克已之功,力行推己之术。如己之所欲,亦人之所欲也,则勿以私之于己;已之所恶,亦人之所恶也,则勿以加之于人。强恕而行如此,虽未即与仁为一,而私欲渐克,天理复还,去大公无我之度,庶几为不远矣。求仁之方,其孰有近于此者乎?要之理一而已。在外则为物,在内则为性,实此谓之诚,纯此谓之仁。本同出而异名者也。人惟廓一心以为统会之基,循众理以为涵养之地,不以妄念汨其天真,不以私意拂其顺应,则心与理合,而性分自无不全矣。尚何有物我之辨,安勉之殊哉?”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编辑排版: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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