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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名轲,战国时邹人。生于周烈王四年,卒于周赧王二十六年(公元前三七二至二八九),八十四岁。孟子一生的行迹,和孔子极为相似:开始是“设教授徒”,接着便“周游列国”,最后见道不行,乃“退而著书”以终老。
关于孟子游历的次序,学者的说法不甚一致,尤其游齐和游梁的先后,以及游齐一次或二次,更是莫衷一是。钱穆先生《先秦诸子系年》卷二卷三,曾对这些问题作过比较详细的辨证,在各家意见中较为可信。如今在几处重要的关节上,亦采取了他的见解。兹标为十目,以略述孟子的生平和行迹。
一、孟子居邹
孟子是邹人,在没有出仕之前,他是住在邹国的。有一次,他的学生屋庐子由于应付不了“礼与食色孰重”的辩难,特地从任国到邹国来请教孟子(注一)。可见此时他在邹设教授徒,已经有国外的学生来从学了。
告子下篇第五章又记载一件事情,说孟子在邹时,任国的国君出境会盟,由他的弟弟季任守国。季任很敬慕孟子,便派人送了厚礼来和孟子相交。另一次,孟子去到齐国平陆,齐相储子亦备厚礼派人送来,表示倾慕相交之意。这二次孟子都收下礼物,但却没有即时表示报谢的意思。后来孟子由邹到任国,特地去见季任,表示酬谢回拜之意。但当孟子到了齐都,却不回拜储子。屋庐子不明白老师何以如此,孟子便举《尚书·洛诰篇》的话解释说:“享多仪。仪不及物,曰不享。惟不役志于享。为其不成享也。”(末句乃孟子的申释。尚书各句大意如此:奉献礼物应以礼意为重。如果礼意不及礼物重,便等于没有奉献。因为他不是诚心诚意的,只是礼貌上的客套罢了。)屋庐子听了孟子的解说,很觉满意。当别人问起这件事时,屋庐子便明白说破:季任守国,不能出境,所以特别派人送礼,他的心意是很诚恳的。至于储子,本可以亲自来平陆见孟子,却只派人代送礼物,这就不成敬意了。既然他诚意不够,何必回拜他?
由此看来,孟子在没有出仕之前,不但已经名动公卿,而且待人接物,亦是动止以礼而丝毫不苟的。
二、游齐、与匡章交游
孟子游齐,前后有两次。第一次在威王时,第二次在宣王时。孟子初次游齐的时间,可以从他与匡章交游推求出来。
离娄下篇第三十章,记载孟子的学生公都子奇怪老师为何“与通国皆称不孝”的匡章交游,而且还以礼相待。孟子回答说:世俗所谓五不孝(见该章原文),匡章一件亦没有犯。他只是因为子父责善,被父亲逐出家门,因而想到自己既不能在父亲跟前奉侍尽孝,又怎么可以接受妻儿的服侍呢?于是“出妻屏子”,而落得家人离散。但推求匡章的本意,正表示他有孝心,而不是真不孝。另据《战国策》:“匡章为齐将,将拒秦,王念其母(为父所杀)埋于马栈之下,谓曰:全军而还,必更葬将军之母。匡章曰:臣非不能更葬臣之母,臣之母得罪臣之父,臣之父未敎而死(谓无有改葬之遗命),臣葬母,是欺死父也,故不敢。军行,有以匡章降秦者三,王曰:不欺死父,岂欺生君!”不久,匡章果然大胜而还,齐王改葬其母,心迹大白。这时候,当然不会有人称匡章“不孝”了。据钱著系年的考证,齐秦之战大约在齐威王二十三年(公元前三三五年)。孟子既然在通国皆称匡章不孝的时候与之交游,自是在齐秦之战以前;亦就是说,孟子在三十八岁之前,便已首度游齐了。
三、尝居于宋
孟子在宋,曾和宋国大夫戴不胜、戴盈之论政,言谈之间且称宋君为“王”。(注二)考宋君偃称王,在齐威王三十年。孟子在齐国既不得志,听说宋国“今将行王政”(注三),于是乃有去齐游宋之意。虽然他至宋的时间无从确考,大约总在宋君偃称王二三年之后。孟子在宋国,看来很得到执政大夫的礼重,但孟子书中却没有他和宋王见面交谈的记载。可能宋王并不了解孟子的政治理想,所以孟子又打算“将有远行”。
另外,滕文公做世子的时候,将聘问楚国,路过宋,特意拜访孟子,“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回程时再度过宋见孟子,孟子说:“道,一而已矣。”同时勉励他应该效法尧、舜、文王,滕国虽小,照样可以成为一个“善国”。(注四)
四、去宋、过薛、返邹
当孟子离开宋国时,本是说“将有远行”的,不知为了什么事情,又回邹国去了一趟。而且在返邹之前,还曾绕道经过齐国的南疆重镇——薛邑。
孟子离开薛邑之后,他的学生陈臻问道:老师离齐之时,齐王送黄金一百镒(一镒,当二十四两),老师不接受;离宋,宋人赠送黄金七十镒,老师接受了;如今又接受薛君五十镒赠金。如果前些时不接受对,今天接受就不对;如果今天接受是对的话,则前些时不接受就不对了。如此看来,老师总有不对的地方。孟子说:都对!在宋国,我将有远行,他们说得很清楚,是送我一笔行旅之费,我为何不接受?在薛,有人要加害于我,薛君好意送我一点兵备费用,我又何必推辞?须知在这两种情形之下接受赠金,是合乎礼的呀!至于在齐国,我根本没有理由接受齐王的餽赠;如果无缘无故受人赠金,岂不成为被金钱受买了!那有君子而可以被人收买的呢?(注五)
孟子回到邹国,正逢邹鲁相閧。邹穆公问孟子说:我的臣属已经战死三十三人,而民众却袖手旁观,不肯效命,怎么办呢?孟子答道:凶年饥岁,百姓流离失所,饥饿而死,你仓库里的粮食却满满的;以前你不顾百姓的死活,如今他们岂肯为你效命?他们正是对你报复呀!你如果行仁政,人民自然就会“亲其上、死其长”了。(注六)
正在这个时候,滕定公(文公之父)去世了。文公之傅然友受命往邹,向孟子问丧礼,孟子告诉他应行三年之丧。但滕国的父兄百官不赞成,文公乃命然友二度向孟子请敎。孟子又讲了一番话,表示道理就是如此,至于如何实行,就在于世子了。文公反求于心,决定奉行三年之丧,结果使参加丧礼的人大为悦服。(注七)
五、在鲁、不遇平公
告子下篇第十三章记载:“鲁欲使乐正子为政。孟子曰,吾闻之,喜而不寐。”乐正子就是孟子的学生乐正克。考乐正子为政于鲁,当在鲁平公初即位之时。平公元年为齐威王三十六年,孟子五十一岁。
孟子觉得乐正子为政于鲁,行道有望,所以由邹来到鲁国。鲁平公采纳乐正子的建议,先去拜候孟子,正要出门时,嬖人臧仓却说:那有君王先去拜见匹夫之理!假若君王认为孟子是贤者,所以先去拜见他;但我看孟子并不是知礼的人。前几年他母亲在齐去世,归葬于鲁,那种礼仪排场,比起他先前安葬父亲时,却是讲究得多了。他这样“后丧踰前丧”,怎能算是知礼的贤者呢?平公听了,便不去见孟子。乐正子问平公何以失信?平公把臧仓“后丧踰前丧”的话说了一遍,乐正子说:这不是踰不踰的问题,而是前后贫富不同呀。孟子当初只是士,家贫;后来做大夫,较前富有,所以后丧比前丧办得体面些。而处理丧事本当“称财之有无”,孟子的举措正合礼意,怎能说是不知礼呢?但平公仍然不听从。乐正子把情形告诉孟子,说平公本是要来拜见的,却为臧仓阻挠了。孟子说,我不能得平公之知遇以行道于鲁,不关乎人,而是天意。臧氏之子,有什么能力使我不遇鲁侯呢?(注八)
在此,我想附带说明二件事。第一、臧仓称孟子为“匹夫”,固然是臧仓口不择言的小人口吻,但亦可见孟子初次游齐并未得志(只任普通大夫)。蒋伯潜的《诸子通考》说孟子第一次游齐,位列三卿,这是不确实的。第二、孟子为何要鲁平公先来见他,而不先去见平公?因为孟子素来主张“士不见诸侯”。孟子此时已无官职,仍然是“士”的身分;一个没有官守的人随便去晋见国君,那是“不自爱重”的行为。何况,此时孟子弟子在鲁为政,自己是宾师的身分,君王理当以礼相敬。若先去拜见君王,便是为权势所动,“以道殉乎人”了。
孟子既不得志于鲁,正好滕文公初即位,想要有所作为,便来礼聘孟子。孟子乃去鲁而
至滕。
六、孟子至滕
孟子到了滕国,文公问“为国之道”,孟子讲说仁政的道理,同时提醒他三件事:第一、必须为民制产,征取赋税应有一定的制度。第二、应该恢复三代的井田制,而在“贡、助、彻”三者之中,又以商朝的助法最善。第三、要设立庠序学校以明人伦,“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如此,则可以“为王者师”。(注九)
孟子在滕,大约住了二三年。在此期间,农家学者许行,率领门徒自楚国来到滕国,说:“闻君行仁政”,我们愿来做你的子民。南方儒者陈良的弟子陈相兄弟,亦从宋国来到滕国,说:“闻君行圣人之政,是亦圣人也”,我们愿来做圣人的子民。(注一〇)如此看来,滕文公的确是照孟子的主张来为政的,而且很有成效,故能使远方学者闻风而至。在战国时代“行仁政”“行圣人之政”,这算是唯一的史实了。
当孟子在宋国的时候,便已有远行之意,而竟在滕国居留二三年之久,这当然是由于文公之贤,但滕国毕竟太小,不足以大有为,因此孟子终于还是去到梁国。
七、去滕而游梁
孟子游梁,学者多以为当在梁惠王后元十五年,即齐威王三十八年(公元前三二〇年),孟子五十三岁。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注一一)梁惠王改后元是在他即位第三十七年的时候,到后元十五年,已经在位五十一年了;以年逾七十的老君王,而称孟子为“叟”(长老之称),可见他对孟子是很尊敬的。
梁国即魏国,所以古籍中亦称梁惠王为魏惠王。在战国初期,魏国最强,到惠王后期,齐国崛起,成为两国争覇之局。孟子希望出现新王,以重新开创太平之局,因此对齐梁两国的国君属望最殷。在梁国,他告诉惠王要“与民同乐”,勿“以政杀人”;要“谨庠序之敎,申之以孝弟之义”,使“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要“不违农时”,“薄赋歛”,使人民“不飢不寒”,“养生丧死无憾”,这才是“王道之始”;同时又为惠王说明“仁者无敌于天下”的道理。(注一二)可惜惠王太老了,对孟子“尊而不亲,敬而不用”,而且第二年便去世了。
惠王既卒,其子襄王继立为君,孟子和他见了一面,告诉人说:“望之不似人君,就之不见所畏焉。”(注一三)这样一位君王,还有什么希望呢?而同时的齐国,是新君宣王在位(成王早梁惠王一年卒),很像有所作为的样子,于是孟子便离开梁国,二度游齐。
八、去梁、二度游齐
尽心上篇第三十九章,曾记载公孙丑和孟子谈论“齐宣王欲短丧”的事,可见当孟子二度游齐时,宣王正在居丧期中。这个时候的孟子,和第一次游齐时是大不相同了。他“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传食于诸侯”(注一四),这样的气派声望,使得齐宣王亦心怀惊异,特别派人去察看孟子到底与一般人有什么不同。有人将这件事告诉孟子,孟子说:“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注一五)
孟子到了齐都,宣王雄心勃勃想做霸主,开口便问“齐桓晋文之事”,孟子率直地答道:“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臣未之闻也。无已,则王乎!”宣王问:“德何如斯可以王矣?”曰:“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孟子又告诉他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要“为民制产”,使人民“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岁免于死亡。”(注一六)此外,孟子还告诫宣王要“乐民之乐,忧民之忧”,“发政施仁”,应该先及“鳏、寡、孤、独”。宣王表示:寡人有疾,寡人好勇、好货、好色。孟子说:你好勇,便效法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好货、好色,便“与百姓同之”,使天下人皆厚积货财,而且“外无旷夫,内无怨女”,这不正是“王政”该做的吗!(注一七)
孟子在宣王朝,开始是居于宾师之位,所以孟子曾有“我无官守,无言责,进退绰绰有余”的话。(注一八)到后来才位居“三卿”。(注一九)
凡是孟子对宣王带有训诫口吻的那些话,大体都是为宾师时所说的。有一次,齐国的景丑氏对孟子说:我只知道齐王尊敬你,却不见你尊敬齐王。孟子答道:这是什么话!齐国没有一个人对王讲论仁义,难道是认为仁义不美吗?当然不是。只因大家心里觉得像齐王这样的人,不值得和他讲论仁义之道罢了。你们齐国人如此看不起自己的王,不是大不敬吗?我则不同,假若不是尧舜之道,从来不敢在齐王面前陈述;我是把齐王看做可以行尧舜之道的人,这不正是尊重他吗?实在说来,你们齐国人还没有一个像我这样尊敬齐王的哩。(注二〇)孟子所说,理直而气壮,这才真是君子爱人以德的话。
公孙丑下篇第六章记载孟子为卿时,曾出吊于滕,想来必是吊文公之丧吧。滕文公是唯一认真推行孟子仁政理想的诸侯,可惜滕国太小,凭借不够,如今文公又不寿而早卒,无论公谊私情,都是値得孟子来吊祭的。
宣王五年,齐国伐燕,既胜之,又取之。(注二一)宣王凡问到有关燕国的事,孟子都是以正理相晓喩,可惜宣王未能听从。过了二年,燕人起来反抗,宣王后悔没有听从孟子的话,说:“吾甚惭于孟子。”(注二二)
齐国这次伐燕,种下了二国的仇怨,三十年后(公元前二八四年),燕将乐毅率领诸侯联军连下齐国七十余城,齐国几乎遭受亡国之祸。
九、去齐、居于休
孟子在齐,虽居卿位,但并没有机会实行仁政王道。故终于“浩然有归志”,乃“辞十万”之禄,“致为臣”而归,而定居于休邑。(注二三)休、或曰在颖川,属于宋国。清人阎若璩《四书释地》则说:“故休城在今兖州府滕县北十五里,距孟子家约百里。”阎氏的话比较可信。因为孟子和滕国的关系很深,滕文公虽已去世,但滕国的父老百官一定对孟子永怀仰慕和感念。孟子在傍近滕国而又离家乡不太远的休邑归隐,是很合情理的事。
孟子去齐居休,学者以为当在宣王八年(公元前三一二)。是时秦楚构兵,宋为了国际和平,将要到楚国去说服楚王罢兵,如果楚王不答应,他还准备到秦国去说服秦王。走到石丘和孟子遇上了,孟子问他以什么理由说服秦楚之王?宋轻答道:“我要告诉他们打仗对两国都不利。”孟子说:“你的志量很大,但所持的理由却不好。你应该以仁义的道理去说服他们,因为战争是不仁不义的呀!”(注二四)从这件事情以后,古籍上就没有有关孟子的行事了。
或曰,古时七十而致仕(辞官退休),宣王八年,孟子才六十一岁,还不到退休的年龄,所以主张孟子的生年,应该推前十年左右。如果这样,则孟子游梁之时便已年过六十,惠王称他为“叟”,就更合情实了。不过,这只是依情理作推论,在史籍上是找不到证据的。
十、归隐著书
史记孟子列传云:“当孟子时,天下方务于合纵连横,以攻伐为贤;而孟轲乃述唐虞三代之德,是以所如者不合(如,往也、通也。谓孟子游历所及的诸侯,不能接受仁政王道的理想)。退而与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赵岐孟子题辞云:“孟子退而论集所与高第弟子公孙丑万章之徒疑难问答,又自撰法度之言,著书七篇。”崔述孟子事实录则谓:“孟子一书,盖孟子之门人万章公孙丑等所追述,故二子问答之言在七篇中独多,而二人在书中亦皆不以子称。”会合三家之说,可知孟子老而著书,而万章公孙丑之徒参与其事。孟子一书,文气浩荡,语脉一贯,而义理思想亦前后一致,这在先秦文献中是较为少见的。
曹之升孟子年谱,会引一块石碑上的话:“孟子卒于冬至,邹人哭孟子而废贺冬至之礼,遂以成俗。”孟子墓在今山东邹县北三十里,四基山之阳。又县东北三十里之傅村,宅前有孟母池。如果傅村果真是孟子的故居,则离他安葬的墓地亦并不很远。
注一:事见告子下篇第一章。
注二:见滕文公下篇第六、第八章。
注三:语见滕文公下篇第五章。
注四:事见滕文公上篇第一章。
注五:事见公孙丑下篇第三章。
注六:见梁惠王下篇第十二章。
注七:见滕文公上篇第二章。
注八:事见梁惠王下篇第十六章。
注九:见滕文公上篇第三章。
注一O:皆见滕文公上篇第四章。
注一一:梁王惠上篇第一章。
注一二:皆见梁惠王上篇谷章。
注一三:梁惠王上篇第六章。
注一四:滕文公下篇第四章。
注一五:离娄下篇第三十二章。
注一六:见梁惠王上篇第七章。
注一七:皆见梁惠王下篇各章。
注一八:见公孙丑下篇第五章。
注一九:见告子下篇第六章。
注二〇:见公孙丑下篇第二章。
注二一:见梁惠王下篇第十、十一章。
注二二:语见公孙丑下篇第九章。
注二三:见公孙丑下篇第十以后各章。
注二四:事见告子下篇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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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蔡仁厚,转载自:《孔孟荀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