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无为道与道之双重性|蔡仁厚《中国哲学史》第一卷第五章老子的哲学第三节

一、以无为道与道体的形容

 

“道”是通名,人人可讲。老子是通过“无”来了解“道”,进而又以“无”来规定“道”。由“无”而“有”,再进到“无、有”与“物”的关系,这就是形上学存有论的问题。(宇宙论正是在这里讲。)

 

有关“道体”的形容(描述),可分为三点述之如下:

 

(1)“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是形式的表示,指出“道”虽有称谓,而实不可定义;这是“道”的性格(无限性、永恒性)所决定的。在此无法以有限的言语,来说明无限的意义,故不可定义(道无定名)。“道可道”之前“道”字,是名词,指道体(恒常之道);后“道”字,是动词,指言说。可以言说的道,就不是那恒常的道体。“名可名,非常名”亦同此解。凡是可以用名词概念解说的“名”,不但有限制性,亦有可变性,故不是恒常之名。

 

老子这几句形式的规定语,简切中肯。显示出智慧的哲学,与知识性的科学不同。科学真理是“可道、可名”的知识性之真理,而哲学的形上之道,则只可体证、体现,而无法以名词概念恰如其分地加以表述。老子对“实践的智慧”之性格,做了开宗明义的指点和形容。

 

(2)“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

 

道,不是物,而首句却说“有物”,这是为了说话方便,必须起个头。这个物(指道而言)既无形无状,也无声无臭,然而它却是真实的存有。它混然而成,在未有天地之先,它便存在了。(这是指出道的先在性。)而“寂兮寥兮”是说“道”静而无声,动而无形。“独立而不改”是指说道之绝对性、永恒性。“周行而不殆”是指说道之周遍流行而不息。殆、通“怠”,不怠、谓无穷尽,不停息。这样的东西可以作为天下万物的实现原理,所以说“可以为天下母”。但这样的东西,你知道它名叫什麽吗?道,不可道;名,不可名。老子承认“吾不知其名”。可是总得有称谓,才好说话呀!于是,老子也就给了一个名字,曰“道”

 

(3)“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复归于无物,是之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恍惚。”

 

道不是经验世界的“物”故“视而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搏音团,以手拍击或摸触,皆可曰搏)。河上公注云:“无色曰夷,无声曰希,无形曰微。”老子以“夷、希、微”形容道,既然无声无臭,无形无色,自然“不可致诘”,故“复归于无物”。“无状之状,无物之象”,王弼注曰:“欲言无邪,而物由以成;欲言有邪,而不见其形。”“恍惚”,正谓若有若无,不在经验世界中。此章所说,皆是对道之形容(描述)

 

二、由无中带出有、道之双重性

 

老子以无为道,再由无中带出有,故老子之道,又实有双重性。老子有云:“道之为物,唯恍唯忽。忽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忽兮,其中有物。”

 

“道之为物”,不可言说,故用“忽兮恍,恍兮忽”来形容。在恍惚之中而“有象、有物”,便是由“无”中带出“有”。因此,牟先生视“无”与“有”为道之双重性。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首二句,前句之“无,名天地之始”,是向后返以显本,见道之“无”性(无,是始)。后句“有,名万物之母”,是向前伸以见用,显道之“有”性(有,是母)。无与有,即是道之双重性。

 

其次二句,“常无,欲以观其妙”,妙是就道本身说,此句只无而不能有。“常有,欲以观其徼”,徼音叫,归趣也,有向往之义,表示欲向。道要实现万物,成就万物,即表示一种欲向。既然是道的欲向,必不会脱离道而一往不返,仍将与道合流。王弼以“归于”解此徼字,甚为谛当。由“无”的心境可以观道之玄妙;由“有”的心境可以观道之欲向(实现物、成就物)

 

再次几句,“此两者”即指“无”与“有”,二者同出于道而异名。既同出于道,故二者又可以合,合便是玄(意即无与有合,方显玄妙之用)。由玄而恢复道生万物的具体作用(若只是“无”,便不能显发此具体作用)。“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表示“玄”之用,不能只有一次,道之玄用是相续不已的,故必须“玄之又玄”,方可成其为“众妙之门”。由此可以看出,“玄之又玄”句,显出“由无到有”之意向,而“众妙之门”句则更明示关键。“妙”而曰“众”,是显示道妙万有,“门”字则意指道与物相通的门路(关键)。由此门路,才可以说道生万物。

 

简括而言,玄,是道生万物的根据。由无与有之综合,方见道之真实义、具体义。万事万物即由此“玄”而得以一一实现、一一成就。而“无、有”与“物”的关系,亦落在此处说。

 

⑧见《老子》第一章。

⑨见《老子》第二十五章。

⑩若再勉强为“道”加几个名字则“大、逝、远、反”皆无所不可。但也都只是道之形容,不必过为“甚解。文见二十五章。

见《老子》第十四章。

“无物之象”,高亨《老子正诂》谓苏辙、林希夷诸本,皆作“无象之象”,可参证。

见《老子》第二十一章。

牟宗三《中国哲学十九讲》第六讲“玄理系统之性格”。

见《老子》首章。所引前二之句读,亦可读为“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不影响义理。

 

编辑排版: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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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蔡仁厚,转载自:《中国哲学史》(台北学生书局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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