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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是一个古老的观念。在中国的思想里,天之降命是取决于人的道德;天命天道是通过忧患意识所生的敬而步步下贯到人的身上,以作为人的主体。在“敬”的过程之中,我们的主体,并没有投注到超越的人格神那里去。因为中国思想所重视的,是“能敬”的主体(人),而不是“所敬”的客体(神、上帝)。所以,天命天道愈往下贯,我们的主体便愈得到肯定。
在孔子以前的典籍中,早已有“敬”、“敬德”,进而又有“明德”的观念。尚书召诰云:
“惟王受命,无疆惟休,亦无疆惟恤。呜呼!曷其奈何弗敬?”
“呜呼!天亦哀怜四方民,其眷命用懋,王其疾敬德!”
这二节都是召公告诫周成王的话。前节大意是说,王受命于天,天降予无穷的幸福(休),但亦隐含无穷的忧患(恤),必须持着戒惧恐惧的态度,方能永保天命。否则,上天将会徹消其命。召公说到这里,乃深深地感叹一声“呜呼”!继而再叹:“曷其奈何弗敬”?次节的意思,表示上天哀怜天下万民,而天之降命,是眷顾于“能勤勉德行”(用懋)的人。王既受天命,就得加紧敬谨德行(疾敬德),才能够永保天命。通过“敬”“敬德”,而后有“明德”。康诰云:
“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
这是周公告诫幼弟康叔的话。康叔封于卫。周公要他彰明德行,惧用刑罚,以昭显文王的美盛之德。
在“敬、敬德、明德”之外,还有“天命”的观念,亦见于召诰:
“今天其命哲,命吉凶,命历年。”
天不但命吉凶,命历年,而尤为重要的,是命我以明哲。天既以明哲命于(赋予)我,我就必须尽我的明哲。尽我的明哲,亦就是“疾敬德”、“克明德”了。无常的天命(康诰有云:天命不于常),取决于人类自身的敬德与明德。人为求“受天永命”,就必须“疾敬德、克明德”,否则,“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注一)
天命的观念,是表示在超越方面,冥冥中有一个标准,使我们感到在它的制裁之下,行为不能不谨慎。但当天命天道通过“敬德”“明德”而表示(决定)时,则“天命”“天道”的意义,便已显示它是一个道德秩序了。天命天道不但在人的“敬之功能”中被肯定,亦在人的“主体”中被肯定。因为天降命于人,即是天命天道下贯于人。天命天道既下贯而成为人的主体,则人的“真实主宰性”乃立即形成。孔子所说的“仁”,孟子所说的“性善”,都是由这个真实的主体而导出。中国人性论的主流,便是这样形成的。
兹再引三段文献,以显示孔子以前“天命下贯而为性”的思想趋势。
“维天之命,於穆不已。於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诗周颂维天之命)
朱子诗集传云:“天命,即天道也。”维、发语词。於音乌,叹词。穆、深远也,“於穆”二字合成副词词组,含有深奥深邃之意。宇宙万象变化无穷,似乎有一种深邃的力量,永远起着推动变化的作用,这就是“於穆不已”的天命。“维天之命,於穆不已”这二句话的语意,已很明显地表示天道之生生不息(不已、即意示生生的作用)。所以中庸赞曰:“此天之所以为天也。”天之所以为天,不能限定于只从“降命撤命”处看。当“於穆不已”的天命下贯于人而为人的主体(性)时,人所注意的,乃是天道的生生之德,而不再念念于天之降命与撤命。于是,天道天命的人格神之意味,遂被转化而为“创生不已的真几”(形上的实体)。儒家喜欢讲天道生生,正表示不取天道的“人格神”之义,而取了“生生不已的真几”之义。人通过敬的作用而保住天命,则天命下贯于人而形成的主体(性)便可永远呈现光明,文王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故又曰“於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於乎、同呜呼。不显、犹言岂不显哉(或曰,不、同丕,大也。不显、即大显之意)。文王的德性生命,即是天命天道的具体显现与印证。中庸对此后二句诗亦说了两句赞语:“此文王之所以为文也,纯亦不已。”天命“於穆不已”、人德“纯亦不已”。此四句诗,一方面说天道,一方面以人格作见证,很明显地表示了“天”与“人”在内容本质上的相通性。(易乾象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亦是透露此义)。据此可知,德行之纯亦不已就是天道之化,而天道之化亦就是道德创造。(注二)儒家讲创造,不取上帝创造万物的说法。从上帝说创造,便只有“维天之命,於穆不已”这一面,而没有“文王之德之纯,纯亦不已”这一面,天命既然不下贯,主体便开不出来。所以耶敎是神本,而不能立人本。在儒家,则主观地说的“纯亦不已”,与客观地说的“於穆不已”通而为一,性体与道体是同一的。因此,儒家能开主体之门。若问主体如何呈现?曰,靠“慎独”。开主体之门亦同时就是开慎独的工夫(道德实践的工夫)。所谓人人皆可以为圣贤,亦正是从这里说。而依耶敎的传统,便开不出慎独的工夫(而必须靠上帝之降恩),故不能说人人皆可以靠道德实践而成为基督。儒耶这一本质上的差异性,正可以从天命是否下贯而为性而对照出来。
“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诗大雅烝民)
烝民、谓众民。天生的人类,并非昏暗一团,而是“有物有则”的。“物”,事也。视听言动是事,待人接物是事,一切生活行为,亦都是事。“则”是行事的道理或原则,如视之明、听之聪、父之慈、子之孝·······皆是。对应于每一件事物,都存在着一种行事的法则,所以说“有物有则”。“彝”、常也。人民具有恒常之性,而且能持守这天所赋予的常性(秉彝),所以能够“好是懿德”。这好懿德的好,不是一般嗜好的好,而是发自天赋的常性、具有道德判断之意义的“好善恶恶”之好。孔子说:“为此诗者,其知道乎!”这位诗人的确具有道德的洞见,有道德的真实感。而“秉彝”二字亦已十分接近“性”这个观念,所以孟子亦引这四句诗为他的性善之说作印证。(注三)
“刘康公曰,吾闻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则,以定命也。”(左传成公十三年)
“天地之中”,即是天地之道。命、谓天之所命。天命我以“中”,这个“中”,即是人受之于天的“性”。为了使天所命于我的“中”,能够在我的个体生命之内获得贞定,自须依赖一套修养工夫,这就是“动作礼义威仪之则”。后来中庸所谓“天命之谓性”,便是刘康公这段话推进一步的表示。(注四)
上引三段文献,都表示天命天道在“敬”的作用中,步步下贯而为人之“性”的思想趋势。在此,开启了天道性命相贯通的大门。其中“维天之命,於穆不已”是一个重要的观念。它把人格神的天转化为形上实体。有了这一步转化,乃能下贯而为性以打通“性”与“天道”的隔阂,亦才有“民受天地之中以生”以及“民之秉彜,好是懿德”的观念。这一个意识趋向,决定了中国哲学思想的中心,不落在天道本身(故中国文化不走宗教的路),而落在“天道性命相贯通”上。
注一:按、“受天永命”、“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皆见尚书召诰篇。
注二:参见牟宗三先生《中园哲学之简述及其所涵蕴的问题》第十九讲《纵贯系统的圆熟》(中国文化月刊二十六期)。按、牟先生此一讲辞,现以《中国哲学十九讲》为书名,由学生书局出版。
注三:见孟子告子上篇、乃若其情章。
注四:二程遗书第十二、明道先生语二,有云:“民受天地之中以生,天命之谓性也。”
编辑排版: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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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蔡仁厚,转载自:《孔孟荀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