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第二十五章 【原文+拼音+各家注疏】

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内外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

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

道也之道,音导。

言诚者物之所以自成,而道者人之所当自行也。诚以心言,本也;道以理言,用也。

 

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

天下之物,皆实理之所为,故必得是理,然后有是物。所得之理既尽,则是物亦尽而无有矣。故人之心一有不实,则虽有所为亦如无有,而君子必以诚为贵也。盖人之心能无不实,乃为有以自成,而道之在我者亦无不行矣。

 

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

知,去声。

诚虽所以成己,然既有以自成,则自然及物,而道亦行于彼矣。仁者体之存,知者用之发,是皆吾性之固有,而无内外之殊。既得于己,则见于事者,以时措之,而皆得其宜也。

 

上第二十五章。言人道也。

 

编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

子思说:“真实无妄之谓诚。这诚是人所以自成其身的道理,如实心尽孝,才成个人子,实心尽忠,才成个人臣,所以说是自成也。体此诚而见于人伦日用之间,则谓之道。这道,乃人所当自行的,如事亲之孝,为子的当自尽,事君之忠,为臣的当自尽,所以说是自道也。”

 

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

○物,是事物。

子思说:“何以见得诚为自成,而道当自道?盖天下事物,莫不有终,莫不有始。终不自终,是这实理为之归结;始不自始,是这实理为之发端。彻头彻尾,都是实理之所为,是诚为物之终始,而物所不能外也。人若不诚,则虽有所作为,到底只是虚文,恰似不曾干那一件事的一般。如不诚心以为孝,则非孝;不诚心以为忠,则非忠。所以君子必以诚之为贵,而择善固执以求到那真实之地也。若然,则能有以自成,而道亦无不行矣。”

 

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

○时措,是随时而行无不当理。

子思说:“诚固所以自成,然又不止成就自家一身而已,天下的人同有此心,同有此理,既有以自成,则自然有以化导他人,而使之皆有所成就,亦所以成物也。成己,则私意不杂,全体混然,叫做仁;成物,则因物裁处各得其当,叫做知。然是仁、知二者,非从外来,乃原于天命,是性分中固有之德也,亦不是判然为两物的,与生俱生,刀内外合一的道理。君子特患吾心有未诚耳,心既诚,则仁、智兼得,一以贯之,将见见于事者,不论处己处物,以时措之而皆得其当矣”

此可见仁智一道,得则俱得,物我一理,成不独成,岂有能成己而不能成物者乎?所以说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

上第二十五章。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注释】

○诚者,自成也:诚是物之所以自成(朱注)。

○而道,自道也:道者人之所当自行也(朱注)。

○诚者物之终始:诚道生成万物,为物之始终。

○不诚无物:若不诚,便不能实现物之存在。

○诚之为贵:君子必以诚为贵。

○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诚不只是只实现自己而已,亦要成物,尽物之性。

○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成己是仁道的实现,成物是智的作用。

○性之德也:仁与知,是性中本具之德。

○合内外之道也:仁的成己,属于内,知的成物,属于外,而这都是本性所有之德,使人能合内外,与万物为一体也。

○时措之宜:性德随时而合宜地表现。

 

【疏解】

“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是说诚是自己所以能完成自己,成就自己的,而道,是人所当自行之路。天命之性,即是诚道,而此内外在于人之诚道,自然会活动呈现。而诚一旦实现,便使自己成为一真实的存在,故诚是自成之道,而不是一超越而外在的主宰在成就人。道亦不是一外在的要我去依从的准则,道是人所自行的。这样说,显出来人的自由,显出了人的主体性。但人之成其自己的诚,亦即是天地之诚,人所自行的道,亦是一切存在所共由之道。即此内在的性与道,亦复是超越的,普遍的。人所自成之诚,自行的道,实在是普遍绝对的天道落在个体上表现。在此处,主观与客观,超越与内在,是合一的。即人是一个可以自由地立意,但他所立的意,却同时亦是普遍的法则的存有。在此,自由即是自律。当然,此自由是从本心说,若是出于私意,则人会随意妄为,他所立之意,当然不是普遍的法则。

“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说诚是使物成其始成其终的生生之道,若不诚,便没有物之存在。朱子注说:“故人之心一有不实,则虽有所为,亦如无有”。这是就行为上说。如孝亲敬长之行为,必有孝敬之心,而孝敬之行为方是真实的,若心中有不诚,即无孝敬之心,则虽或有孝敬之行,亦只是作伪而已,是没有意义的。故若拿掉了诚,道德的行为便没有了。将这说法普遍化,便可说不诚,便无物之存在。诚是天道,若无天道,当然无物可存在。而天道若不诚,便无物存在之义,可从人之不诚,便无真正的道德行为之实现处看到。而人若不能诚,则其生命之活动便全无意义,虽存在亦等于不存在也。

由于不诚,一切都成为无意义,故君子必诚之为贵。诚之,即求复其诚。

虽然诚是自成,道是自道,但这由主体所实现,所决定的诚与道,因亦即是天之诚,天之道,故诚一旦在自己心中呈现时,便会求成就自己以外的一切人一切物,此从前章论“至诚尽性”处可知。故当人实现其性时,当然不只是要成己,亦要成物。

当人之本性呈现,即仁心呈现时,人便成为一真实的存在,这是成己仁也之义。仁心呈现,便是人的真实生命之呈现,使个人从形躯小我中,私欲计虑中超脱出来,恢复人可以与天地并立为三者之身份,这便是成己。且使自己的形躯,成为道的实现之资具,良知的发窍,如是便是“成身”,使一己之耳目五官,都呈现出无限之价值。而仁心之感通的范围无限,故一定要成物,成物便要往外通。当仁心往外通而要成物时,一定要有明觉的呈现,此便是知。知是觉照,可以及物,而及物便是成物。此知不是认知,仁知并举之知,其实是仁心要往外通时的表现。仁心要往外通,自然成为明觉之照,而及物润物。此即是良知,良知所至处,都会生起道德的创造,而使人实现其自己,此即前章所言“至诚能化”之意。

因仁心是性体诚体所发,而至诚者必求往外通,且至诚者的生命自然能明觉化物,故仁与知,都是性体本身的实现,是性中本有的。故曰“性之德也”。

此处仁知并言,亦如孔子所说“仁者安仁,知者利仁”之意。仁心呈现而成己,故安,知求通于外而成物,故利;这利是通于外之意,非利益之利。

此章所言之知是从仁心往外通而说的,是良知之知,而非知道物的曲折之相的“闻见之知”。良知的作用,是直贯创生的,良知的明觉呈现,便是天理的呈现,一旦及于物,便能成物,即前面所说的化。在这当中,是没有“识知”在的,皆是物我一体之明觉呈现。但要成物,使物得其所,则除了良知明觉,唤起人之真心,实现其本性外,外在对象的具体情况,亦是需要了解的。对于物的具体情况要求了解,便是认知的作用。知识在成物之要求下,是必须的。故成物之知,亦应包含知识,而对于如何得到知识,亦应有所研究。只是儒学所重的是德,对于如何成就知识这一方面,未有详细的讨论。

此章言仁知之成己成物,即是论语所载子贡认为孔子仁且智,故已是圣人的说法相同。必仁且知,成己又能成物,才是性体之圆满之实现,才可说是至诚之圣人。

能成己成物,即无所不通,而举措无有不宜,故曰:“时措之宜也。”

 

编自:杨祖汉《中庸义理疏解》(台湾鹅湖出版社)

 

编辑排版: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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