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注疏之<离娄章句下>第22章

孟子曰:“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小人之泽,五世而斩。予未得为孔子徒也,予私淑诸人也。”

孟子曰:“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小人之泽,五世而斩。

○泽,犹言流风馀韵也。

父子相继为一世,三十年亦为一世。

○斩,绝也。

大约君子小人之泽,五世而绝也。

杨氏曰:“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服穷则遗泽寖微,故五世而斩。”

 

予未得为孔子徒也,予私淑诸人也。”

○私,犹窃也。

○淑,善也。

李氏以为方言是也。,谓子思之徒也。自孔子卒至孟子游梁时,方百四十馀年,而孟子已老。然则孟子之生,去孔子未百年也。故孟子言予虽未得亲受业于孔子之门,然圣人之泽尚存,犹有能传其学者。故我得闻孔子之道于人,而私窃以善其身,盖推尊孔子而自谦之辞也。此又承上三章,历叙舜禹,至于周孔,而以是终之。其辞虽谦,然其所以自任之重,亦有不得而辞者矣。

 

编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孟子曰:“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小人之泽,五世而斩。予未得为孔子徒也,予私淑诸人也。”

君子,是有位的。小人,是无位的。泽,是流风余韵。父子相承,叫做一世。斩字,解做绝字。淑,是善。

孟子说:“圣贤之生,其建立在一时而遗泽在后世,故在上而有位者,其功业闻望传于后人,须至五世而后绝;在下而无位者,其道德声名垂于后人,亦至五世而后绝。盖亲尽服穷,遗泽浸微,此理势之必然者。若在五世之内,则其泽固未亡也。况孔子继群圣之统,可传于万世之远,而我去孔子之时,乃犹在五世之内,故虽不得及门受业为之弟子,然遗泽尚存,微言未绝,渊源所自犹有可承,故得私闻孔子之道于人,以自善其身耳。”向使圣远言湮,则虽愿学孔子,亦不过闻而知之耳,安能如是其亲切哉?孟子历叙舜禹之事,至于周孔而以是终之。盖尧舜以来相传之道,孔子集其成,而孟子承其绪,其自任之重,见乎词矣。惜乎,孟子之没不得其传,而道统成几乎息也。继帝王之统者,可不勉哉。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编辑排版: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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