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四十岁以前的学思历程|蔡仁厚《中国哲学史》第4卷第6章<朱子的性理学>第一节

朱子十九岁中进士,发迹很早,但就学术之建立而言,则是四十岁以后的事,如此看来,朱子实是“大器晚成”的类型。他四十以前的问学与苦参中和,虽然恒毅坚苦,但那些讲说,还不能算是“的实之见”(朱子语)

 

朱子之父,“日诵大学中庸之书,以用力于致知诚意之地。”可见朱子少年时期的家学渊源即以大学中庸为首出。而从龟山豫章到延平,都是顺中庸“致中和”而用功,这是龟山门下相传的工夫指诀,是承明道之体认天理而开出的工夫入路。黄梨洲说此乃“明道以来下及延平,一条血路”。这话是不错的。

 

朱子从李延平接下“参究中和”的题目,从三十七岁与张南轩正式以书信讨论此一问题,共有四书。其中二书有朱子四十三岁所加之自注语,表示旧说之非。这四封书信,乃王懋竑详检文集,节录于《朱子年谱》三十七岁下,对于了解朱子参究中和问题之原委,功不可没。唯此四书之先后顺序,仍欠妥切。牟先生依朱子书信之内容,再加调整说明,甚为谛当。

 

一、何谓大本之中

 

中和问题,原自《中庸》首章。所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中庸》讲“致中和”,是由“天命之谓性”,“道也者不可须臾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必慎其独”一路说下来。因此,所谓“致中和”,乃是顺承“从性体言独体”而推进一步的、更为具体的表示。然则,作为“天下之大本”的“中”,毕竟指何而言?

 

甲、如果不是在通于天命的那个性体之外另有一个大本,则这个“中”便是指目“天命之谓性”的那个性体而言。

乙、如果“中”是就喜怒哀乐之情未发时,情之潜隐未分的浑融状态而言,则它仍然是属于情,而不足以为天下之大本。

 

由此可知,《中庸》所谓大本之中,应该是一个本体宇宙论的创生直贯之实体,它就是作为“天下之大本”的“中体、性体、诚体”,而贯通儒家心性之学的思理而言,它亦得名之为“心体”。如果这个“中体”主宰调适吾人之情,而使情之发皆能中节合度,这就是“和”。和,是中体达于用而在用中行,所以在“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之后,紧接着便说“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中体呈现,和用畅达,是之谓“致中和”。中与和这两个原则,可使天地定位(大中至正),万物化育(生生不息)

 

如果对于中体做这样的契悟,则既可以依《论语》之仁与《孟子》之本心来会通《中庸》以讲“中和”;亦可以由《中庸》之中和而会归于《论语》《孟子》。如此讲中和问题,自然可以迳直平易而畅达。但朱子参究中和问题,却显得纠结而迂曲。

 

二、朱子中和旧说的讲论

 

朱子并不顺承延平“观未发之中”(默坐澄心,体认天理)的路。延平上承杨龟山、罗豫章二代之教,是静复以见体,属于超越的逆觉体证。而朱子三十七岁开始参究中和,主要是和张南轩相互讨论。朱子与张钦夫之四封书信,依年谱,皆列于三十七岁下,故一般也说朱子参究中和是在三十七岁。到四十岁中和论定之后,视此四封书信为不成熟之旧说,并自作注记,以示郑重。统括而言,此中和旧说的要旨,主要有五:

 

1 将“良心发见”之发,与喜怒哀乐之已发未发之发,混而为一。

2 因而对孟子四端之心,与中庸喜怒哀乐之情,亦形成混扰。

3 于是对孟子之本心,亦体悟不足。(须知实体性的本心,与中体、性体、天命流行之体,最后必是一,而非朱子所理解的“心性情三分”。)

4 因而亦表示朱子对《中庸》之中体、性体、天命流行之体,实亦未有相应之契悟。

5 最后,必函着对仁体之体悟,亦有不足。(故当张南轩函告他应以“求仁”为急时,朱子却说“自觉殊无立脚下工夫处”,见旧说第四书。)

 

此五点,皆表示此时的朱子,对于“体”上工夫不透不切。至于朱子何以必然地转折而走向中和新说之路?牟先生《心体与性体》书中有详审之疏理,认为此中决定性的过转之关键,唯在程伊川一句话:“凡言心者,皆指已发而言”。

 

三、朱子转向而另开新路

 

朱子四十岁之“已发未发说”以及“与湖南诸公论中和第一书”,明白表示:旧说各书之所以认为“心为已发,性为未发”,乃因信伊川之语而然。朱子从三十七岁起三数年间,虽已讲到“致察于良心之发见”为“做工夫的本领”,但因他的良心之发与喜怒哀乐之发相混,便使得朱子——(1)既不去切实体会此义(指致察良心之发)所以成立之根据;(2)不去切实体会孟子“本心、求放心、先立其大”诸义;(3)不去切实体会程明道“须先识仁”之义:(4)不去正视谢上蔡以觉训仁与胡五峰“须先识仁体”之义;(5)再进而亦不去切实体会“天命流行之体”之义;(6)不去切实体会周濂溪之“诚体、神体、寂感真几,以会通太极”;(7)不去切实体会明道“只心便是天,尽心便知性,知性便知天,当处便认取,更不可外求”之一本论;而只胶着于伊川“凡言心者,皆指已发而言”此一不谛之语,以求其所谓中和之旨。

 

伊川此句“未当”之言(伊川后来自认此言未当),竟在朱子生命中形成一道墙壁(牟先生语),使他不能悟入“致察于良心之发见”一路之深透义理,因而亦不能真切于此一“做工夫之本领”之警策处;因此当他一旦发觉以“已发”为“心”有所不妥时,便连带将“致察于良心之发见”一路之义理,也一并抛弃,而做了一个大的转向,此后便顺着伊川学的纲领(心性情三分)而前进,这就是朱子过转到中和新说的关键所在。

 

 

见王懋竑《朱子年谱》十一岁所引朱子年谱旧本。

见《宋元学案》卷三十九,豫章学案黄宗羲案语。

牟宗三《心体与性体》第三册第二章所引录。

 

编辑排版: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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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蔡仁厚,转载自:《中国哲学史》(台湾学生书局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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