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注疏之<离娄章句上>第10章

孟子曰:“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shě正路而不由,哀哉!”

孟子曰:“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

○暴,犹害也。

○非,犹毁也。

自害其身者,不知礼义之为美而非毁之,虽与之言,必不见信也。自弃其身者,犹知仁义之为美,但弱于怠惰,自谓必不能行,与之有为必不能勉也。程子曰;“人苟以善自治,则无不可移者,虽昏愚之至,皆可渐磨而进也。惟自暴者拒之以不信,自弃者绝之以不为,虽圣人与居,不能化而入也。此所谓下愚之不移也。”

 

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

仁宅已见前篇。

义者,宜也,乃天理之当行,无人欲之邪曲,故曰正路。

 

旷安宅而弗居,舍shě正路而不由,哀哉!”

舍,上声。

旷,空也。

由,行也。

此章言道本固有而人自绝之,是可哀也。此圣贤之深戒,学者所当猛省也。

 

编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孟子曰:“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

暴,是害。非,是毁。

孟子说:“人性本善,不待外求,须是自家涵养,自家勉励,方能尽得性分中的道理。如今有一种自暴的人,自以为是,不受善言,就把好言语教他,也拒之而不信,这等的卤莽昏庸,何可与之有言也。又有一种自弃的人,甘为人下不肯向上,就知道该做的事也绝之而不为,这等的怠惰委靡,何可与之有为也。如何叫做自暴?盖人性中有礼义,但有良心的,谁不知其为美而慕好之。彼则以偏诐之私,肆其谬妄之说,不知礼义为何物,反加诋毁,这是颠倒错乱,失其本心,分明把自家坑害了,所以谓之自暴也。自暴者,尚可与之有言乎?如何叫做自弃?盖人性中有仁义,但有志气的,谁不以为可居可由而勉图之。彼则以柔懦之资,狃于因循之习,只说道自己不能,不肯用力,这样逡巡畏缩画而不进,分明把自己丢弃了,所以谓之自弃也。自弃者,尚可与之有为乎?”然天下无不可为之善,亦无不可化之人,若能知自暴自弃之非,而以自责自修为务,则可以变化气质,而为贤为圣,亦不难矣。孔子不拒互乡之难与言,而深责冉求之自画,亦此意也。

 

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shě正路而不由,哀哉!”

旷字,解做空字。

孟子承上文说:“自暴自弃之人,不能居仁由义者,岂未知仁义之切于人乎?盖凡人处心,一有私欲,便是危机,如何得安稳自在?惟仁乃天理之公,凝然常定,凡五常百行都由此植立,而无有一毫私欲摇撼其中,这是人身上安安稳稳一所的住宅,若能居之则身心泰然,自无从欲之危矣,所以说人之安宅也。凡人行事,一有私邪,便为曲径,如何得平正通达?惟义乃天理之宜,截然有制,凡千变万化都由此推行,而无有一毫私邪阻塞其间,这是人面前平平正正一条的道路,若能由之,则举动光明,自无冥行之咎矣,所以说人之正路也。这安宅正路,本吾所固有,不待外求,人当终身居之由之,而不可须臾离者。今乃自暴自弃,不能收其已放之心,奋其必为之志,虽有安宅,旷之而弗居,虽有正路舍之而不由。这等不仁不义的人,非私欲陷溺,丧其良心,何以颠倒错乱至此,岂不可哀之甚哉?”孟子此言,所以启人愧耻之心,而勉之以自强者,意独至矣。学者其尚深省于斯。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编辑排版:其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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