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注疏之<离娄章句上>第26章

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不告而娶,为wèi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赵氏曰:“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不告而娶,为wèi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为无之为,去声。

舜告焉则不得娶,而终于无后矣。告者礼也。不告者权也。犹告,言与告同也。盖权而得中,则不离于正矣。范氏曰:“天下之道,有正有权。正者万世之常,权者一时之用。常道人皆可守,权非体道者不能用也。盖权出于不得已者也,若父非瞽瞍,子非大舜,而欲不告而娶,则天下之罪人也。”

 

编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不告而娶,为wèi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孟子说:“古礼相传,凡人不孝之罪有三:一是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是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一是不娶无子,绝先祖祀,犯了一件便不是孝子。然就三者较之,不谏其亲者,止于不能成亲;不为禄仕者,止于不能养亲,其罪未为大也。惟至于无后,则先祖相传的支派绝于一人,而父母之宗祀无主矣,其为不孝孰有大于是乎?所以古之圣人,当事势之难,人伦之变,便有个善处的道理。昔虞舜有鳏在下,帝尧以二女妻之,舜但承尧之命,而不告于父母。以舜之大孝,目以不顺乎亲为己忧,岂不知礼之当告哉?正恐告而不许,则不敢娶,而终于无后也。盖告而后娶,所以禀命于父母,而不敢自专,礼之经也。不告而娶,所以继承其宗祀,而不至无后,礼之权也。故君子以为舜之不告,与告而后娶者,同归于孝而已。向使舜拘禀命之礼,而蹈无后之罪,则是泥于小节,而陷于大不孝矣。君子奚取焉?”夫古今帝王之孝,莫过于舜,乃其所最重者在此。可见子之事亲以承祧为大,以奉养为小,故必宗祊有托,主祀得人,而后祖宗之神灵可慰,父母之心志可悦也。以孝治天下者,其尚体而推之。

 

编自:张居正《四书直解》

 

编辑排版:其嘉

 


 

【本站推荐】

 

长期招生 |乐习书院乙巳(2025)招生简章

公 开 课 |(36小时)零基础儒学入门自学课程

家长必学|儿童读经教育入门——读经教育六小篇

 

(0)
郑其嘉的头像郑其嘉管理员
上一篇 2小时前
下一篇 1小时前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扫码关注
扫码关注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
搜索一个关键词,开启您的儒学自学之旅……
(点击底部搜索菜单即可)